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的人在新买了房产之后,就会打算将自己之前的房屋出售,而此时出售的就属于二手房了。在价格上面自然要比新房的价格低一些。而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委托中介公司)发布房源信息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用都由买方承担,因此大多数二手房的销售都是通过中介公司完成的。在委托中介时要记住一个原则:找信誉好、口碑佳的大型中介公司进行委托。
2、带领购房者看房
可以对来看房的买家提出的问题做一些简单明了的介绍,不必显得过分热情和急切。不与买家谈论房产的出售价格,那是签合同时要办的事。切忌随意更改房子的报价。对于反复来看房子的同一买家可以进一步介绍该房屋的特点,不要介意买家对房屋的批评,记住嫌货才是买货人的道理。
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卖方收取定金和首付款
当买方确定购买该房产时应马上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产的卖方在合同中应注意定金的交付时间、剩余房款的交付方式和具体时间、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交房的时间、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条款的细则。定金的比例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首付款的比例则要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对于卖方来讲当然首付款的比例越大,则风险越小。不过如果买方是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那么首付款的比例不能低于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而且卖方需要配合买方对房屋进行评估和配合银行进行面签。
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现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都由中介公司指派专人进行协助,买卖双方在提供了相关文件后只要亲临过户大厅进行过户认证签字就可以了。
5、卖方收取剩余价款
如果买方采用全款支付的,剩余价款最好在提交过户材料的当天收取;如果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剩余价款则由贷款银行直接支付给卖方。
6、物业交割
这是二手房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了,卖方最好在收到全款后进行。卖方应会同买方和中介公司到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当面结清原房主应缴纳的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并由物业或中介公司出具物业交割,并由新房主与该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实践中若想顺利的出售自己的二手房,可以选择委托房产中介公司提供服务,毕竟现如今很多人购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当然,一般只有办理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算是交易完成,这点还请您注意。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的买卖问题,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也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您知道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呢?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的政策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供您参考。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 律师解答: 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购买学区房提醒:
  ...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想事先知道这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以及各地的政府规章有些差别,所以在我国各地进行二手交易花费的时间并不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以供您参考。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并约定一...


·绑定销售买房子储藏室必须要吗?
    绑定销售买房子储藏室必须要吗?要看选的楼盘房子与储藏室绑不绑定了;要是不绑定,就看个人需要了;要是绑定储藏室就必须买了。购房人一定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把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约定。此外,在开发商交房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看交付给你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


·一、写错房产位置的遗嘱有效吗?
    一、写错房产位置的遗嘱有效吗? 遗嘱里的信息都必须准确的,不然就无效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立遗嘱人就一套房屋,并且房屋面积、建设年代、楼层等房屋其他特征都书写正确,仅地址写错了,写错地址的房子又不是立遗嘱人的,可以综合认定确实把地址写错了,这样遗嘱应有效。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