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想事先知道这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以及各地的政府规章有些差别,所以在我国各地进行二手交易花费的时间并不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以供您参考。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二、全款买房,房东有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三、贷款买房:
首先对下家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
下家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原房东放款! 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四、上下家均有贷款:
首先对下家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下家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原房东放款! 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定金一般是5千到一万;如果是高价的房产的话,一般是总房价的1%!
一旦房东收下的定金就要意味着合同的提前执行;如果房东因为房价波动的原因要违约的话,那么他除了要返还你支付定金之外,还要补偿你与定金金额相当的赔偿!
如果下家违约的话,那么房东就可以没收定金了!
五、交房的话,有两种:1、款清交房,也就是在交完尾款后交房;2、签合同当天交房!这种交房方式要和房东商量的!一般都是款清交房! 交易时带的东西: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 的话,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买房的相关资料,我们已经了解到不同的财产状态对于买卖房屋所需的时间是有一定得到影响的,如果需要贷款的话,买房花费的时间比其它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而不需要贷款的话所花费的时间是很短的,相信您已经知道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在买房之前我们应该做好万全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商品房一房二卖应该怎么办
    商品房一房二卖应该怎么办购房者在买房时,之所以会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买卖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谨慎、不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那在实践中,对于商品房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简而言之,该怎么处理商品房一房二卖呢?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商品房一房二卖应该怎么办 一房多卖是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房屋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
    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出租缴纳的税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个人出租非住房。第二种是个人出租住房。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 个人所得税:按...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一、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又一次毕业季结束,大波毕业生强势来袭,租房大军也势不可挡。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才发现不合适,那么还能取消吗?接下来,为您从不同方解答——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首先是在友好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可以进行转卖,但必须要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过户,获得所有权,才能够进行房屋的转卖。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


·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
    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


·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