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损失。一项工程的完成,质量验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程序,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检验批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检验合格。

⑵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检验批按规定验收内容

⑴资料检查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施工操作

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

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所要检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②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③工程测量、放样记录;

④按专业质量验规范的抽样检验报告;

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⑥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⑦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

⑧质量管理资料和操作依据等。

⑵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

为确保工程质量,使检验批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各

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对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子项合格质量给予明确规定。如钢筋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时主控项目包括钢筋网材料质量;钢筋类型、规格、性能;钢筋网制作;钢筋网固定;钢筋网施工工艺;一般项目则包括钢筋网外观质量;网格尺寸;搭接尺寸等内容。

检验批的质量是否合格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必须从严要求。而其一般项目可按专业规范的要求处理。

3、检验批工程验收程序

检验批工程质量监控主要是通过大面积施工的“跟踪检测”来实现,其具体作法分为“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任何一检验批工程完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施工跟检”主要由各工程队实施,项目经理部派人指导和监督;“复检”和“抽检”由项目经理部实施。检测时首先由各工程队检测人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项目经理部,经理部根据情况确定“复检”或“抽检”,并由检测人员作好记录,在确认合格后,由两级检测人员签字,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或同意后,方能继续施工。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规定。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以上就是有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需要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需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各方面应验收合格,质量资料应完善。我们建议各位工友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应存在侥幸心理,要在质量上过关,遵纪守法。



·过年加班涨工资通知有哪些法律规定
    过年加班涨工资通知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三倍加班工资报酬,而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规定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是国家法定假日,因此在这个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打卡工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
    一、打卡工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 工资条、考勤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工资条和考勤,二者只有其一,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最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合同书》、工作证。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胸牌、工作证、名片、考勤表、打卡记录、录音录像资料、证人证言、银行支付工资凭单、工资条、作为公司代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会议签到记录、公司为员工在社保机构申请...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按照我国劳动法当中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必须按照加班的时间给员工发放相应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的加班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


·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
    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涉及双方的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赔偿还是补偿呢?这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赔偿还是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


·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
    如果你通过某种劳动来获取相应的报酬,那么你们之前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并且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现在社会有部分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在发生劳动纠纷关系的时候很难维护劳动责的权利,而劳动关系成立是大概需要四个条件的,现在我们来整理一下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由提供图纸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承担,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则可免除其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


·休息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一)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