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所以人们手中闲置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满足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的利率比较低,很多人会选择投资公司的债券,公司债券的收益比银行存款大的多,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公司债券票面上载明的债券利息与券面金额之比。债券利率是公司衡量债券筹资成本的基本依据,也成为投资者确定投资与否的客观尺度。债券利率决策问题综合性强,十分复杂,确定发行债券的利率总的原则是既在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之内,尽量降低利率,又能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区别在于可交换债券就是交换原有股份不新增股份,而转换是新增股份.
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投资。虽然企业债券的收益比银行存款高,但是风险也就比银行存款等价的提高了,在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学会规避风险,尽量减少自己的金钱损失。




·河北交通肇事罪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其实律师平时的工作就是需要将感性和理性这两者区分对待的,可能有些时候,大多数人觉得被告所犯的罪行,事实是非常清晰的,普通公民会觉得律师的辩护空间非常小。但身为律师,本身就是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的。比如最近河北发生了一起较大的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当中的被告方肯定也非常关心,河北交通肇事罪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一、河北交通肇事罪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律师法...


·税收法规定继承门面要交税吗 继承门面要交税。
    税收法规定继承门面要交税吗 继承门面要交税。 1、商铺是开发上修建用于商用一般是在楼盘的一二层,商业地产的购买者购买后用于租用,租用的话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购买者有产权的写字楼是可以继承的。 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当地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一、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 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是越来越高,基本上每一家每一户都有自己的车辆,随着车子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就更多了,当然如果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算工伤的,那么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如果遇到相关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可以找我们的交通事故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要花费多长时间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


·交通事故丧葬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要是不幸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需要对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其中不同的项目,具体的计算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计算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如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宅: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