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般在成立时生效的,但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按照其约定。
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小车也就慢慢走近了老百姓的生活,在我们享受小车带给我们带来的便捷的时候交通事故也是直线上升,所以人们在买到爱车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爱车买一份保险,交强险是必须买的,商业补充险也有很多人购买,商业车险也有很多讲究的,商业车险生效时间并不是你当时买当时就可以生效的,那么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现在很多有爱车的人除了给自己的车辆投保必须要投保的交强险之外,很多人还会继续选择投保商业险。现如有车一族的数量是越来越多的,而且您对于投保保险的事情应该并不陌生,并且是很熟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忽略商业险的生效日期。
其实,当天投保的商业险并不是当天就会生效的,在这其中还有一段时间的“真空期”,那么什么才是所谓的“真空期”呢?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一段时间是什么情况,这使得很多刚刚购买投保了商业险的人们都十分费解,不知道怎么才算开始了保险生效日期。
而所谓的商业险保单存的“真空期”就是指在保险生效前走一段时间并没有在保险的保护中的。这就是说,一般商业险在购买投保之后会有十几个小时的真空期,如果你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是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障的,所以一定要关注商业险的生效日期,不要在生效日期之前出了什么差错。
在一般情况下,有专业人士说商业险是在投保购买后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的。那么为什么商业险生效日期之前要有一段真空期呢?很多人都很费解。但是就算是商业险生效之前的真空期的时间是很短的,仅仅是一天的时间,然而很多人也觉得是不合理的。既然都已经投保成功了为什么还要等待一天的时间呢?
这是由于投保保险的过程是要跟着投保程序流程来走的,其实商业险的即时生效过程并不是很难操作的,但是保险公司的工作量一般都会很大,所以统一来办理商业险生效日期会让保险公司更加容易操作,而且也可以避免人们再投保的情况发生。
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签署成立之后,投保人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金额进行保险费的缴纳,而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开始对被保险人进行承担保险责任的工作,但是必须要让保险公司走一个流程才能让合同生效。
而各位投保了商业险的人们一定要时刻关注着商业险生效日期,不要在生效日期到达之前就发生什么事情,因为在这段商业险的真空期时段,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的事故进行理赔的,所以您千万要注意到商业险生效日期,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要在超过生效日期或者是不在生效日期的时间内发生什么意外。
商业车险并不是你当时交钱就当时生效了,存在一个真空期,所以您要注意不要在保险生效日期到达之前就发生什么事故,因为这段时间是属于商业险的真空期,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发生的事故进行理赔的,所以我们要注意商业车险保险的生效日期。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依法需要承担停车损失费,而不是误工费。 按最高法院批复,可以索要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紧急避险该怎么认定
    现实中,因为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情况比较多,但因为此时紧急避险是法律允许的情况,因而此时即使造成了损害的,行为人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交通事故中也是有可能出现紧急避险的情况,那此时交通事故中的紧急避险该怎么进行认定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紧急避...


·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怎样
    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怎样?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被申请强制执行,由相关的滞纳金的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第一百九十二条,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


·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客。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行人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处理?
    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处理?立即报警,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自行...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受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发生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承担的赔偿更多,但是还是有一个范围,那么交通肇事赔偿范围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这主要是指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无论是致伤、致残,还是致死,凡是有一般赔偿范围内...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经济发展压力比较大,每年的毕业生都比较多,所以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很多毕业生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比较忐忑,但是也很兴奋,对很多新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什么是试用期,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什么? 正式入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


·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