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般在成立时生效的,但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按照其约定。
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小车也就慢慢走近了老百姓的生活,在我们享受小车带给我们带来的便捷的时候交通事故也是直线上升,所以人们在买到爱车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爱车买一份保险,交强险是必须买的,商业补充险也有很多人购买,商业车险也有很多讲究的,商业车险生效时间并不是你当时买当时就可以生效的,那么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现在很多有爱车的人除了给自己的车辆投保必须要投保的交强险之外,很多人还会继续选择投保商业险。现如有车一族的数量是越来越多的,而且您对于投保保险的事情应该并不陌生,并且是很熟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忽略商业险的生效日期。
其实,当天投保的商业险并不是当天就会生效的,在这其中还有一段时间的“真空期”,那么什么才是所谓的“真空期”呢?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一段时间是什么情况,这使得很多刚刚购买投保了商业险的人们都十分费解,不知道怎么才算开始了保险生效日期。
而所谓的商业险保单存的“真空期”就是指在保险生效前走一段时间并没有在保险的保护中的。这就是说,一般商业险在购买投保之后会有十几个小时的真空期,如果你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是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障的,所以一定要关注商业险的生效日期,不要在生效日期之前出了什么差错。
在一般情况下,有专业人士说商业险是在投保购买后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的。那么为什么商业险生效日期之前要有一段真空期呢?很多人都很费解。但是就算是商业险生效之前的真空期的时间是很短的,仅仅是一天的时间,然而很多人也觉得是不合理的。既然都已经投保成功了为什么还要等待一天的时间呢?
这是由于投保保险的过程是要跟着投保程序流程来走的,其实商业险的即时生效过程并不是很难操作的,但是保险公司的工作量一般都会很大,所以统一来办理商业险生效日期会让保险公司更加容易操作,而且也可以避免人们再投保的情况发生。
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签署成立之后,投保人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金额进行保险费的缴纳,而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开始对被保险人进行承担保险责任的工作,但是必须要让保险公司走一个流程才能让合同生效。
而各位投保了商业险的人们一定要时刻关注着商业险生效日期,不要在生效日期到达之前就发生什么事情,因为在这段商业险的真空期时段,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的事故进行理赔的,所以您千万要注意到商业险生效日期,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要在超过生效日期或者是不在生效日期的时间内发生什么意外。
商业车险并不是你当时交钱就当时生效了,存在一个真空期,所以您要注意不要在保险生效日期到达之前就发生什么事故,因为这段时间是属于商业险的真空期,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发生的事故进行理赔的,所以我们要注意商业车险保险的生效日期。



·一、因交通事故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因交通事故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


·醉驾扇交警耳光怎么处罚?
    醉驾扇交警耳光怎么处罚? 妨碍执行公务罪和醉驾合并执行; 妨碍执行公务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驾是一年拘役; 公安上报检察院,有检察院批捕,具体由法院根据情节来量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的时候,外交通事故发生的平率还是很高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幸受伤而对方又是责任方且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吗,可以对此提起诉讼吗?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这一问题,我们就解决方案做了以下整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一、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1、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2、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侵权仍适用一年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权纠纷都统一适用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等民事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如不一致的,仍适用特别法的规定。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


·残疾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残疾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不分人群的,残疾人一样的误工费的,发生交通事故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受害人在定残之前已完全治疗终结,既无需进行二次手术,也无需其...


·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 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再补交另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具体情况请直接向当地法院核实了解。 二、起诉流程: (一)、立案受理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