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肇事逃逸被扣车,其时限为五天,按规定,不能超过六十天,警方扣车是为了调查取证,调查完毕后就会把车还回。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者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联系警方,不要逃避责任。



·我国商业车险怎么赔偿?
    我国商业车险怎么赔偿? 商业险赔偿的条件 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非营业企业车辆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第四项所列的自然灾害(只限有驾驶员随船照料)六、...


·高空坠物砸坏楼下车辆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砸坏楼下车辆怎么赔偿?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在现代生活中,随着生活质量的逐渐提升,汽车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拥有,汽车现在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随着汽车的普及,出现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带给人们的巨大损失,现在汽车都需要配备的商业汽车保险,那么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下面将具体介绍。 一、商业车险保主要有: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交纳定金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双倍返...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对当事人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等伤好才能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必须等伤好才能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