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下一步就是要和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合同条款不清、签订程序不合规引发的纠纷非常多,为了避免产生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双方都要十分重视合同的签订才是。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简单介绍下吧。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二、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哪些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签署建筑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

质量条款通常包括 “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关于“特殊标准”,曾经有一个案子,合同中约定要达到国外某专家认可的标准,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因为这个标准是一个主观标准,不确定的、无法预见的。对此,我们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界面划分”较多的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结构分包给不同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

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

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由此可见,施工企业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该组建工程项目谈判小组,然后和建设单位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最后按照合同规范文本签署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完整。合同签好后,施工企业要及时缴纳印花税。这些就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地受伤,因为工地上一般情况下,工人手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工人一方选择报警,有利于搜集证据。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则不需要。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为了督促公民及时行使权利,降低法院的搜集证据的难度,特别对诉讼时效做出了规定,当劳动纠纷发生后,如果劳动者在时效内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极有可能遭受败诉的风险,所以劳动者务必要特别重视时效问题,那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介绍。一、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在企业效益低靡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可能会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而有些单位甚至还会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不管是有缘故还是无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只要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作为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内部和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就成了建筑行业内比较重要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施工上、组织、监管上等方面,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呢?质量保证措施: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


·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目的就是取得劳动报酬,但是你知道吗,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不止工资,那么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外,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的其他条款。我们在这里为您整理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


·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
    在建筑行业中其工作模式与正常企业的工作模式是不太一样的。建筑工程在工作之前将会受到委托方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那么,您知道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吗?一般情况下,建筑单位作为委托方会以承包的方式将工程包工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工程。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发包工程亦称“出包工程”。指建设单位按包工方式委托施工企业施工的建筑安装的工程。采用发包方式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工程...


·工伤复发人员辞退会承担经济补偿吗?
    工伤复发人员辞退会承担经济补偿吗?劳动者工伤复发在家休养,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