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应承担哪些责任?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综合离婚率达到30%左右,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数的离婚夫妻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闹上法庭。对于那些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应当肩负哪些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就简单的和您聊一聊。

一、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次数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二)孩子抚养费的承担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没有孩子抚养权带走孩子犯法吗?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在法律上,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了解一些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知识,是相当必要的。父母不论是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都应该关心孩子的成长。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爸爸或者妈妈,不意味着就不用承担照顾和爱护孩子的责任,理应按照离婚协议,定期探望孩子,支付孩子抚养费。


·2023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一样吗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一样吗? 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离婚不需要交教育附加费,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一、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据《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对于本条第一款的理解:1、提起诉讼的主体限于“父或者母”;2、诉讼请求。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为“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3、提起诉讼的条件。父或者母对亲子关系...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 ?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 ?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1、离婚有两种方式:①民政部门登记离婚;②法院诉讼离婚。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3、《婚姻法》法律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作为离婚诉讼案件当中的原告方,可能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因为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是区别于其他普通的民事纠纷的,如果能够在法庭的调解之下双方和好的话,这也是我国法院最愿意看到的一个结果。不过既然原告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话,想必也是做好了离婚的各方面准备。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


·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不是当事人随时想提起就能提起的,法律中规定在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时候,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此时要想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那究竟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提出离婚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权利,但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民法典》对提出离婚作了如下限制: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


·离婚承诺书的格式是什么?范本是怎么样的?
    离婚是一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形式,那么对于离婚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那么对于离婚承诺书以及离婚条件都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您都了解了吗?我们为您简单的解答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一、离婚承诺书 离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