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应承担哪些责任?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综合离婚率达到30%左右,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数的离婚夫妻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闹上法庭。对于那些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应当肩负哪些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就简单的和您聊一聊。

一、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次数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二)孩子抚养费的承担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没有孩子抚养权带走孩子犯法吗?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在法律上,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了解一些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知识,是相当必要的。父母不论是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都应该关心孩子的成长。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爸爸或者妈妈,不意味着就不用承担照顾和爱护孩子的责任,理应按照离婚协议,定期探望孩子,支付孩子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返还彩礼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现代的婚姻关系当中好像这句话显得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现代的婚姻关系当中好像这句话显得有些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但是在男女早就平等的时代女方也没有必要觉得自己的老公提出起诉离婚了,就是一件多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关键是一定要知道生活中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诉?毕竟将来在法庭立案以后自己提前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才不至于参加庭审的时候一无所知。 生活中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诉? 当事人应该了解有关离婚的相关法律内容,这样可以更...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 离婚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是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直接选择走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但很多人说在离婚财产纠纷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保障金额的,不过并不准确,那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财产能不能不分割呢? 离婚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离婚财产纠纷司法途径解决的话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保证金的,如果涉及到财产金额大的话可以选择申请冻结财产进行处...


·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是所有的夫妻不想遇到的,因为离婚给双方的打击都很大,但是在生活中结婚之后双方的矛盾很深,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双方已经没有了感情,只能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僵持局面,离婚要依法来进行办理,那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规定条件:1、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2、当事人系合法夫妻(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


·一、夫妻关系不好个人遗嘱怎么写?
    一、夫妻关系不好个人遗嘱怎么写?夫妻关系不好的话,个人可以遗嘱上写清配偶无权分割遗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以立遗嘱以遗赠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不一定。离婚案件法院是根据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来判决的,如果抑郁症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且有相关证据进行证明,那么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2)婚后夫...


·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的支出越来越多,离婚的家庭想要多从对方手中多拿些费用,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去保障自己的权益。今天的我们就给您解答一下关于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起诉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民事纠纷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但离婚、索要抚养费、索要赡养费三种纠纷是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