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规定的节假日是比较多的,而在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不过一旦放假自然就不能上班工作了,有的劳动者可能就担心在放假期间自己没有工资。那在法律上,像在五一放假期间这样的劳动者是否还有工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亦规定: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因此,“五一”不上班仍应计付工资、薪酬。二、五一主动加班有三倍工资吗《劳动法》第44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从以上规定可知,因“五一”属于法定休假节日,如果安排职工上班,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即职工可以享受3倍薪酬。国家明文规定法定节假日,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因此有不少人在假期主动加班。三、加班费收入是否要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由此可知,节假日加班工资本属“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劳动者每月加班费收入在内的累计工资如果达到扣税水平,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五一放假属于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员工放假,同时还需要保障员工在放假期间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即使在五一放假期间,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样写?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样写? 法律越来越健全的现在,参加市场经营活动,还是需要签订合同,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比如承包一个装修工程也是需要签订合同,这样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您明确好各自的责任,做好分工,以免责任分配不清,既然要签订合同,那么我们就应该知道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样写。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样写?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人(甲方):...


·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单位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您知道单位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


·不能直接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少部分单位处于种种原因,故意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不能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有什么间接证据被法院认可双方的劳动关系,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月平均工资就是没有扣除时一年的工资除以12个月。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企业的改制是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可遇到改制,但是改制需要处理好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除了要解决好安置问题,还要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的问题,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不因改制而引发矛盾,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解决好员工身份问题,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


·我国邢台工伤鉴定多少钱
    工伤这种事情在没有凭证的情况下,肯定单位是不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合理的对员工进行赔偿的。所以在工伤以后,如果员工个人认为有可能影响自己劳动能力的话,还是非常有必要申请工伤鉴定的。不过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性质不同,做工伤鉴定的话不是免费的,比如说在邢台申请工伤鉴定,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我国邢台工伤鉴定多少钱? 一、我国邢台工伤鉴定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如今的建筑工程是非常多的,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每天都在发生着,正是因为工程越来越多,所以说,对工程质量的检验是很有必要的。否则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如果质量不经过检验的话,可想而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一栋建筑物的修建,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去完成,对建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会被批准投入使用,所以这就要求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非常严格,那么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呢,由我们收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公建单位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