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发行进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但是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和合适的债券代理公司,这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有哪些债券可以选择,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1、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债券可以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

(1)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用抵押债券。抵押债券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封闭式”公司债券发行额会受到限制,即不能超过其抵押资产的价值;“开放式”公司债券发行额不受限制。抵押债券的价值取决于担保资产的价值。抵押品的价值一般超过它所提供担保债券价值的25%一35%。

(2)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其持有人只对公司的非抵押资产具有追索权,企业的盈利能力是这些债券投资人的主要担保。因为信用债券没有财产担保,所以在债券契约中都要加人保护性条款,如不能将资产抵押其他债权人、不能兼并其他企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资产、不能发行其他长期债券等。

2、按是否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债券可以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 。

(1)可转换债券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它具有债务与权益双重属性,属于一种混合性筹资方式。由于可转换债券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转换债券。若将来转换成功,在转换前发行企业达到了低成本筹资的目的,转换后又可节省股票 的发行成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公司应同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股票的条件。

(2)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由于其没有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本部分所讨论的债券的有关问题主要是针对普通债券的。

3、按利率是否固定,债券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1)固定利率债券是将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债券。该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因而固定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风险。

(2)浮动利率债券的息票率是随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因为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同当前市场利率挂钩,而当前市场利率又考虑到了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所以浮动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膨胀风险。

4、按是否能够提前偿还,债券可以分为可赎回债券和不可赎回债券。

可赎回债券是指在债券到期前,发行人可以以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收回的债券。公司发行可赎回债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和回避利率风险等问题,以增加公司资本结构调整的灵活性。发行可赎回债券最关键的问题是赎回期限和赎回价格的制定。不可赎回债券是指不能在债券到期前收回的债券。

5、按偿还方式不同,债券可以分为一次到期债券和分期到期债券。

一次到期债券是发行公司于债券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债券本金的债券;分期到期债券是指在债券发行的当时就规定有不同到期日的债券,即分批偿还本金的债券。分期到期债券可以减轻发行公司集中还本的财务负担。

二、证券公司债券是否属于金融债券

(一)证券公司债券

1、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公司债的发行和转让行为进行监督。

2、证券公司债应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托管和结算。经批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负责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3、申请上市条件:债券发行申请已获批准并发行完毕;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申请上市时仍符合公开发行的条件;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金融债券

1、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2、按不同标准,金融债券可以划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两种:

(1)根据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如果金融债券上附有多期息票,发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则称为附息金融债券;如果金融债券是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贴现发行,到期按面值还本付息,利息为发行价与面佰的差额,则称为贴现债券。比如票面金额为1000元,期限为1 年的贴现金融债券,发行价格为900元,1年到期时支付给投资者1000元,那么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实际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国外通常的做法,贴现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税,并且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据发行条件,金融债券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普通金融债券按面值发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进利息金融债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利率,并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说,债券的利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累进,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为5年的金融债券,第一年利率为9%,第二年利率为10%,第三年为11%,第四年为12%,第五年为13%。投资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间随时去银行兑付,并获得规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债券也可以像企业债券一样,根据期限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根据是否记名划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根据担保情况划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根据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根据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根据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划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侦券等。
证券发行的债券种类可以有很多种,需要发行债券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公司性质和切身自己的债券进行发行。并且公司在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发行的时候,必须确保债券保值,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需要的债券才是最好的,如果对于选择债券的类型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在线的专业律师。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在一项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时,如果债务人没有自愿偿还该笔债务,债权人将很难追回债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需要债权人了解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的问题,以便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讨债。此外,证据也是债权人不能忽视的问题。那么,债权人讨债时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一、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 (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借款条是借款双方的一种债权债务发生的依据,它对于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非常重要。正规个人借条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权。那么正规个人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就介绍几种正规个人借条范本以及借条注意事项。 一、借条正规格式范文 借款人 :______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一、诉讼追债 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财产,使将来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 2、在诉讼中不要提及债务人已还款项 我们有很多的法律工作者...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示大...


·债务追讨的意思是什么?
    债务追讨的意思是什么?如何进行债务追讨? 一、债务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债户还债的义务,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务工具...


·婚后债务婚姻无效债务由谁承担
    婚后债务婚姻无效债务由谁承担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此外,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债权人代位权同债权人撤销权一样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力,对债权实现面临危险的债权人来说是重要的救济措施,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而要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否能实现债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它的行使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权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