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允许离婚。而此时处理的抚养问就包括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那您知道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情形

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变更抚养权事宜,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考虑是否有正当理由,若有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

如果离婚夫妻无法协商解决抚养问题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作出离婚判决的同时,就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同时作出处理。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
    在刑事纠纷中,一定会伴随着胜诉和败诉,可如果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可是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需要按情况分到底赔偿吗,可是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取保候审的两种情况 1、取保候审在实际上是没有被羁押的,因此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包括两种形式:...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在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会立案受理,也就是说才能够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在起诉离婚期间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时原告要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


·治安拘留对以后子女有影响吗
    一般不会。但受到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结婚证没了能办离婚手续吗
    可以。结婚证是离婚案件立案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结婚证,法院就无法确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司法实践中,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其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做法:1、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