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在城市道路施工中,路灯工程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工序,这个工程质量的好好,直接影响城市道路的使用,关系到道路交通的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专业人员对路灯工程进行验收,查看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那么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一、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主要是依据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国家城市道路照明安装、验收管理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法规进行验收。 验收的具体内容大体上有这些:路灯灯柱基础、灯柱、灯具、架空线路、低压电缆线路、变压器及乡试变电站、配电装置与控制、安全保护、路灯安装等及其配套的相关技术资料。二、路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怎么做?路灯材料报审表(含进场数量清单、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敷设检验批和隐蔽、路灯接地(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批、隐蔽、防雷引下线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绝缘测试记录)、路灯安装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的话就做)、路灯试运行(路灯试运行检验批、路灯通电试运行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路灯属于电气照明部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路灯属于电气照明部分)。具体应该是按业主方提供的资料目录、结合工程现场施工工序去选择做哪些表格。三、路灯工程包括哪些环节?1、施工方案设计对路灯照明现场进行详细了解和测算,设计出科学、严谨的节能项目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时间、施工进度、项目分工、安装位置、安装工艺、防护要求、辅材规格等等,以保障节能项目实施达到最佳效果。2、安装及调试严格按照节能项目施工方案要求进行现场施工,并在施工完毕后进行系统调试和试运行。3、保养和维护项目施工完后,工程师会时时了解节能系统运行情况,并及时对节能系统运行进行改进或调整,定期对节能系统进行保养及维护,为用户提供全程的售后服务支持以确保企业能收获得相对稳妥、长效的最佳节能效益。4、效益评估项目实施后,因为路灯运行负荷、时间相对稳定,记录相同时间段内节电与否的用电量,就可以计算 出直接的节电效益,同时因为节能项目的实施可以延长灯泡的使用寿命、减少灯泡更换费用,节能项目的综合收益将会更加明显。综上所述,路灯工程是市政道路工程的子工程,建设方要按照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其验收的主要项目包括路灯灯柱基础、路灯接地、路灯试运行、配电装置与控制等。经检测,工程合格,建设方会将工程进行交付使用,并承诺保修期,今后发生故障的话,会及时维护。



·拖欠工资的证据怎么搜集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着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应该怎么搜集拖欠工资的证据?现在的我们为您介绍。 拖欠工资的证据怎么搜集: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不用,在有工会的单位,一般在解除员工的时候需要通知工会。而现实中,有的员工就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通知工会为由,主张单位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工会程序”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岗调薪五
    单位根据未实际考核的培训情况直接判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林某劳动争议案 单位主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已经履行了培训、考核程序,劳动者两次考核均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自主权范围。但单位的培训与考核彼此欠缺针对性,考核并不针对培训成果。因此,无法根据单位考核打分的结果来判断劳动者是否经...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赔付的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部分是伤残补助为劳动者九个月的薪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怎么对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工时制度包括了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其中综合工时制是以一定时间为周期的一种工时制度,很多人认为在综合工时制下就不存在加班的情况,但这样的认识其实并不准确。既然综合工时也存在加班,那该怎么对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对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除了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建筑工程以外,有一些工程是比较充满高科技要求的。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就是国家的重点发展项目,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都离不开水利水电工程,现在的水利水电工程在修建完毕以后,对使用寿命和实用性、科学性等各方面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


·劳动合同内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内可以约定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