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费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因此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但有一个是离婚案件都需要支付的,那就是案件的诉讼费,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案件受理费。那通常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离婚诉讼法院会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1、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为了给双方一个缓冲期,比较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关系,婚姻关系掺杂了太多的感情在里面。新情况和新理由类似于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生的,并且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2、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和好一般是指经法院调解原告撤诉。按撤诉处理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一般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没有客观理由,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这需要实际根据案件的情况才能计算,要是在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此时收取的费用就会比较多。当然,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就诉讼费而言,一般是由原告垫付,通常由败诉的一方最后承担。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时事故责任一家一半。我国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划分,那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吧。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果是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针对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后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将肇事车辆暂扣,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年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2017年 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共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车辆的增多,密度的加大,对交通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今天让我们带您先一起了解内容有哪些。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一、交通事故死亡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赔偿,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1、医药费 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 2、伤残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3、精神抚慰金 公民身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