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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逾期付款,能不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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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绝履行;买房人逾期的行为是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付款义务。



  2、迟延履行;买房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在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未履行付款义务。



  3、根本违约;就是说买方人逾期付款,导致了最初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当然,如果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当买房人逾期付款,卖方有权不买房的,那么卖方不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法的,倘若没有约定,那就要在出现前面所说的情况才可以不卖方,否则就可能构成违约了。



  在买房人逾期付款,虽卖方不能立马主张解除合同,但却可以要求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的,也是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如违约金,就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要求买房人赔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最后,生活中一旦出现买房纠纷,通常会给双方带来很多麻烦,建议事先在合同中明确争议的处理方法,发生纠纷后,能协商先协商,案情复杂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


·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程序
    债务人提存的程序标的物分以下几步:

    第一,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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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的解除权消灭
    合同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的解除权消灭:

    第一,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二,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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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民法典第565条【合同解除程序】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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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即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实际上,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均应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范围。一般来说,可撤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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