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多少钱合适?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线生产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同高温高压环境打交道,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一旦发生工伤,工人应该通过单位做工伤认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就可以主张赔偿了。一般来说,锁骨骨折属于八级或者九级伤残。那么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多少钱合适?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多少钱合适?
工伤伤残等级是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部门在六十日内(必要时会延长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锁骨工伤这样伤情,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可以评到九级伤残的,九级伤残的赔偿这,除了实际产生的费用外(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还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发生工伤后,职工如何索赔?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4、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5、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6、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综上所述,从工伤等级标准看,职工锁骨骨折,可以认定为八级或者九级工伤。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金额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和护理费。如果职工就此离职,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职工9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就要结合职工的工作年限而定。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一、什么是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


·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虽然说现在的年轻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的跳槽对年轻人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件事情,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环境来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一、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1、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2、员工承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未报销款属于劳动仲裁吗
    未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仲裁。因报销款产生的纠纷并不属于劳动纠纷,而是属于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不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因报销款提起劳动仲裁被仲裁机构驳回的情况下,劳动者仍可以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才能大概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那要是签订的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