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公司以工作经历不符辞退员工吗在简历职位不符的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合法的,可能是员工制作的简历不符合公司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在应聘之初有权利按照公司的要求去选任职工,就算被正式应聘了,公司还要通过法定试用期对员工进行考察的,考察不合格依然会予以辞退。公司以简历职位不符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的劳动者在辞退时,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损失。如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的劳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



·武汉他项权证放款需要几个工作日
    武汉他项权证放款需要几个工作日银行放款一般于7个工作日内放款。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办按揭的,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确认征信无问题后,银行确定受理,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综合评估,3个工作日左右出具评估报告,银行再依据评估价值审批贷款的比例,如果贷款额 首付总额不足房管交易中心登记的合同金额,则差额部分必须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付清,并将相关单据交银行备查。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出具...


·工伤护理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护理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些费用,如工伤护理费等,工伤护理费虽然不是工伤赔偿最主要的部分,但是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我国还有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工伤护理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护理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据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待遇的主体和标准,分为两类: 1、停工留薪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违反纪律被开除还能得到赔偿吗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希望有所帮助。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的保护下,企业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但是个人在拿到这么一笔经济赔偿金后又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内容中位您做详细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交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什么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