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满足这些条件,才会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从而合法使用土地。而土地也会根据它的取得方式及用途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取得条件,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条件概念以及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欢迎阅读了解。
一、土地使用条件概念
土地使用条件就是规划用地指标,如:规划用地面积,出让面积,建设总规模,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已完成,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三)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四)临时用地:1、为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建设工程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3、不影响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土地使用条件即取得该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在我国,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权取得条件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了划拨、转让等等,个人和单位在申请土地使用权时,应针对不同的用途提交不同的材料。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


·法律对土地闲置费是如何规定?
    法律对土地闲置费是如何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这一规定秉承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神,因为土地闲置费不是形成开发产品的必要支出,企业不能因为缴纳了土地闲置费,该部分的商品房就应当比相同的其他商品房售价更高,因此土地闲置费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企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近几年,各种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纠纷充斥于网络,随着城市的进一步规划,我们的周围也有许多人碰到了土地房屋被征收后的各种问题。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碰到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纠纷时又有哪些依据呢?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补偿条款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在发展,需要不断的修建铁路、医院等公益设施,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了使国家快速的发展,之前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山东也不例外,但同时会对所征用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呢? 山东征地补偿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土地复垦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 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行复垦整理。 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和农业局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大写 : 2、结算方式: 待复垦工程全部结束,...


·房地产开发转让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近年来,房地产发展可谓风生水起、方兴未艾,全国各地房价也在不断上涨,截止目前为止,部分区域虽有涨停趋势,但很多地方依旧持续涨高。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房地产开发转让项目也逐渐增多,那么,房地产开发转让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呢?有哪些协议和程序呢?将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一步步揭晓。 房地产开发转让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就是项目原业主所拥有的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权利的总体移转。...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 宅基地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