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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纠纷鉴定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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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纠纷鉴定是怎么回事?医疗纠纷持续“发光发热”,继续成为社会关注重点,在这时候,许多事件无论是不是属于医疗,都被认为是医疗纠纷。那么,医疗纠纷如何鉴定,能不能鉴定呢?北京医疗纠纷鉴定,全国首创,在医疗纠纷立案前,法院会主持作鉴定。下面就看看北京医疗纠纷鉴定的介绍。
立案前法院主持做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在诉讼阶段很多时候都要涉及到进行医疗鉴定,而这个过程往往占用很长的审理时间。从2011年开始,西城法院试行医疗纠纷立案前鉴定制度,由法院主持司法鉴定,避免了以往医患双方互不信任对方的鉴定结果而重新鉴定,而且患者可先不交诉讼费。另一方面,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一方只能复制住院病历中的客观部分,而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病情讨论记录等属于医生对病情分析的主观病历只能在诉讼阶段通过证据交换获得,非常不利于维权。而在西城法院,如果医疗机构同意适用立案前鉴定制度,必须在鉴定前将全部病历材料的副本提供给患者,同时作为鉴定依据,极大丰富了患者一方的维权手段。在一起医疗纠纷中,王女士在医院实施了子宫全切手术后出现排尿障碍,她认为是手术操作失误导致,起诉要求医院赔偿30余万元。法官接到起诉材料后,向其介绍了医疗纠纷立案前鉴定制度,可以待鉴定后再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王女士接受了法院的建议,鉴定结果出来确认医院没有过错,王女士态度立刻发生很大转变,转而要求法官给予调解,最终医院负担了鉴定费,并返还了部分住院费。两年来,西城法院医疗纠纷年平均收案量下降56.46%,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8.94%。
医疗纠纷简易调处制度
李某由于心脏介入手术失败,导致心脏支架堵塞,半身不遂后拒绝出院长达两年之久,并向医院提出高额索赔,医院劝李某起诉,但李某不肯。西城法院法官表示,像李某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如果患者不起诉,纠纷无法通过审判程序解决,而患者不起诉的原因是存在“诉讼恐惧症”,不知道怎么打官司,也考虑到诉讼成本、风险和周期的问题。为此,西城法院创立了医疗纠纷简易程序调处制度,对于事实清楚或者基本已经达成调解意向的,指派专门法官主持调解工作,免除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李某最终在法官的帮助下提起诉讼,不到两个月就与医院达成协议,患者在出院当天领到了赔偿款。
医患纠纷处理时间缩短
“三位一体”机制推出后,不仅让患者一方维权更容易,作为被维权对象的医院一方也对机制非常认可。积水潭医院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人员表示,在医学界骨科引发的医疗纠纷最多,去年医院的36起医疗纠纷中,18起经法院司法确认解决,3起由法院调解解决,而最令医院感动的是,两起案件经法官劝解后,患者认识到花费高额的鉴定费后也无法得到赔偿或补偿,对医疗机构表示谅解后撤诉,避免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医疗纠纷案件在社会中引起重大关注,北京创新退出了立案前法院鉴定是否为医疗纠纷案件的做法,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速度。北京医疗纠纷鉴定及与之相组合而成的三位一体机制将极大的提高医疗纠纷案件处理效率,让患者能继续得到治疗,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作用。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在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可能发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严格的制度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指明了方向。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引起您的足够重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格的程序也是处理好医疗纠纷的保障,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


·医疗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医疗事故是如何处理的??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医疗事故的构成包括哪几个方面
    医疗事故的构成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5、危害行为和...


·医生刑满后可执业吗
    可以,但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是不能重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


·走医保后还能追责第三方吗
    可以。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报没报医保,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追责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医保所报销了的医疗费用,否则,事后报销单位也会向当事人追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一、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具有过失的证据。 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还需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才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分配举证责任上,要求...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实践中的非法行医行为并不是全部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在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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