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征收他人土地时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但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土地的产值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

一、补偿标准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人的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重置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临街住宅房屋用于营业的,凡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的,在住宅房屋补偿价格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50元。

(二)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的所有权形式。是从价值角度出发的一种非“等面积补偿”,是一种以实物形式体现价值量大小的补偿。

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实行补偿的住宅房屋,包括按照规定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可供被拆迁人选择的其它商品房,其建设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拆迁人用于对被拆迁人补偿的房屋,一般为多层(6层)砖混楼房,层高不低于2.90米,门窗应为木门、塑钢窗或铝合金窗,水泥砂浆地面,厨房、卫生间铺地板砖,水、电、暖、有线电视线路、电话线线路、厨卫设施(洗手盆、洗菜池、座便器)齐全,其它标准执行国家现行规范。

所补偿房屋的价格,按补偿房屋所在区位的被拆迁多层楼房(十成新)补偿价基础上应上浮8%—10%确定(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内的)。

因公益事业不具备就地进行房屋补偿条件的拆迁工程,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后,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由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化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三个月一次性计发;实行房屋补偿的按过渡期计发。其标准为: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每月2.6元(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户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发);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发;商业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发。

(四)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6元计发。

设施设备搬迁费,凡本《标准》附表六以外的,按实际发生额经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补偿。

(五)停产、停业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补助费,按每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60元计发。

(六)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标准

房屋补偿额=(重置价×成新 区位基准价×调整系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3月12日印发

二、最新规定

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产评估中心对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区调整后的综合地价平均增幅为20%,其他县市区增幅超过28%,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原则上是本区片范围内实施征地的规定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

据聊城市国土资产评估中心陈科长介绍,聊城市现正在实施的为2012年调整成果,到2015年底满3年。本轮征地区片范围基本和上一轮一致,局部进行了微调。本轮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后的Ⅰ、Ⅱ、Ⅲ区片价格分别为7万元/亩,5.8万元/亩和5万元/亩,较上一轮价格(6万元/亩、4.8万元/亩、3.8万元/亩)上涨幅度分别为16.7%,20.8%和31.6%,平均增幅20%,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县(市)区综合地价调整后调整后Ⅰ、Ⅱ、Ⅲ为6万元/亩,5.5万元/亩和5万元/亩(除冠县外,冠县为5.8万元/亩,5.3万元/亩和5万元/亩),平均上涨幅度均超过28%。该成果可以充分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利益,体现被征地农民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征地性质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已经建有房屋的住宅用地和只有农作物的农用地的补偿内容有很大的差别。而且,随着国民胜过水平的不断提高,补偿标准也在逐年增加。如果对此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详细的回答。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农村宅基地房子,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收费用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收费用吗? 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可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因此费用主要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法定房产继承费用免契税,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 二、房屋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一般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甘肃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


·物权法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国家征地是随着城镇的发展需要所出现的,老旧的土地或者城市发展的需要,就会将一些暂时用处小的规格老的房屋土地征用建设新的城区。虽然说中国土地国有制,但这些土地的征用也是有相应补偿的,我们能够得到土地应有的价值。那土地补偿政策中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条款存在吗?征地补偿独生子女吗一般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可以照顾一个人的份额.就是比如你们家现在3口人,那如果有独生子女证...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我们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进行注意的,其中财产问题就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财产的类型,在进行划分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之后,一般是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呢? 一、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的使用来说,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税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但是,最近国家对于占用耕地的情况,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了,为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该税进行规定,那么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是有条件的,不是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北京买房子。那什么样的人能在北京买房子呢?在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北京买房资格 在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发布了俗称“京十五条”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