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房照也就是房产证,是我们拥有自己房屋的一个重要凭证,同样土地使用证也是不可或缺的。买房子的人在房子交易前可以查看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购买到合适的房子才会住得放心,能避免纠纷。那么,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的概念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 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 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二、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划了,政府许可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使用该土地,所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 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我们需要知道的,这两个证是一个是关于土地的证书,一个是房子的证书,有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房子,房子有了房产证就可以进行交易,不论是居住还是房屋交易,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关键的,用于保障户主的所有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包括了国有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国家将土地交由个人与单位使用,个人与单位使用土地应一定的费用。土地使用权人如果觉得相互之间的土地在互换之后使用可以产生更大的效益,法律是允许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以及相关的协议范本。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互换 土地使用权交换是相邻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为了改变土地利用的缺...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是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三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各地标准是怎样的 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我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我国实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对部分土地实行征收,但是会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那么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河北省土地管...


·返还定金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
    针对民事案件,在起诉的时候一般遵循的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如果能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已经退还定金,那么当事人就不能就定金问题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因为退还定金,以及退还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国家对农民失去土地后的一种社会保障的提供,是向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种补助性费用,安置补助费,不许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挪用,安置费的支付分2种情况,如果是集体组织安置,安置费给集体,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则应支付给个人。 ?????? 一、征地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国家以转让或者租赁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揽外商,是利用外资投资方式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很多人不知道外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法律有哪些规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有何限制 1、外商投资企业对所用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外商投...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果要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是需要申请的,而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审查: 一、当事人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对承包金数额的约定所应参照的标准,是以承包前的土地实际收益的情况来衡量,还是以承包后承包方的实际经营收益情况来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也很少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大多数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只是一个承包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