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相关的法律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额的,农村生活的村民,一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无法判断征收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征地补偿的项目包含四个方面,对于不同的方面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对于那些土地被征收的主体,了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对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有较大的帮助的,在确定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向行政机构,提出希望得到赔偿的请求。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是国家的,但是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是十分的严格的,而且您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需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合理的利用和使用土地,确保土地不被破坏,但是具体的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如何,该怎么获得,下面就听我们慢慢的说来。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有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应先...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 盛景时代是宁兴的地产行业,有很多人有意向来进行购房,购房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我们知道,任何土地使用都是有使用期限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土地使用权期限很重要,那么,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 “盛景时代”项目用地于2010年3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50年(终止日...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7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对于土地使用证,相信您最熟悉不过了,买房子必不可少的除了房产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如果需要土地使用证作为证据的时候,您只要提供即可,但是有时为了安全,又想提供复印件,但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复印件能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效力,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就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征用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用地的征...


·法律规定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
    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2、处理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