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4、对责任免除中的地震进行了扩展解释——“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5、增加了机动车“本身质量缺陷”的责任免除;
6、明确了标的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7、保险责任去掉了“海啸”。
8、除外责任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9、利用被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改为修订为“犯罪活动”
10、三者险除外责任中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改为“被保险人、被保险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11、盗抢险中“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 改为“删除《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绝对免赔率;
二、商业车险的作用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所以给汽车投保商业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投保商业险可以防范行车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
据了解,商业车险包括主险 附加险,常见的险种是: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等。各个险种“各司其职”,都有自己单独的保障范围。商业车险内容较多,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商业险种。
同时增加和去掉了一些保险责任,对原有条款中的一些事项作了解释,使新版条款更为清晰易懂,更好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家在不断地完善商业车险,商业车险也由于它强大的保险范围而越来越受到车主的欢迎。



·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
    现在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车,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提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须要调查责任人是谁,然后下达责任认定书,但是有些人为了不想负责任,会贿赂交警慌报交通事故责任人,那么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 一、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 首先这样是犯罪的,如果是受了贿赂或者其他原因而谎报,构成了包庇罪。 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经交通事故各方申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在交管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那怎么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怎么调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 1、车撞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2、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现在的交通工具比较众多,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相对的带来了很多问题,交通事故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频频发生,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关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


·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其实在很多交易中多少都是会存在一些陷阱的,不管是由哪一方设置的陷阱,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损害对方的利益,这样自己的利益才会得到增加。尤其是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陷阱就更多了。那到底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1、“样板房”陷阱 在售楼书的诱惑下,肯定要去看样板房,可是样板房在精致的装修掩...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等证据确凿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那么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一、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出让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 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出让价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 人民币(大写...


·醉酒无证驾驶碰到别人的车了该怎样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