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延期交房违约金比例怎么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实中许多的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以及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根据什么来计算的问题,我们下面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遇见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有以下几种途径:1、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但是开发商给出正当理由的没有必要解除合同。2、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但是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3、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消费者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在遇见了延期交房,有了以上解决途径,但是还需要我们知晓国家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比例问题。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比例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规定,房地产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能自行约定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确定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事实,买房人仍然有权依据该司法解释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在遇见了延期交房问题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违约金,而违约金的计算这是一个专业的问题,需要您咨询专业的人士,我们的在线律师可以时时为你解答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具体计算的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在我们社会整体向好发展的大背景下,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逐渐被我们重视。所以校车超载及相关的车祸引起了众多家长的注意。那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下文内容即是对此的详细解答。 一、校车简介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小孩判给一方,另...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是不合法的。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一、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1、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2、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实现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交通频发的今天,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您并不能分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级别,所以在交通发达的今天我们怎么能不掌握交通相关的知识呢,我们就为您准备了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标准,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


·汽车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说到汽车租赁,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租车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事情,长期的短期的,都可以。那么,汽车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手续呢?汽车租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租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租车手续 汽车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承租方应出具能够证明承租方及经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身份的确认。 1、单位租车: (1)、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如名...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那么,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