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那您知道夫妻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大多数人不愿意再联系或再见面。有的甚至远走他乡去异地谋生,即使还在一地也不愿意给对方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几点建议供参考:办理协议离婚产权转移手续必须坚持双方都到场的原则,如原配偶在外地或不愿意再见面的,建议协议离婚放弃产权的一方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一份房产过户委托公证书,由受委托人到场协助申请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方已失去联系,无法配合履行过户手续的,建议产权申请人持协议离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确权,即,请法院赋予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这样就可以到产权部门办手续。建议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提醒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两人必须到场,或签署离婚协议的同时到公证部门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中明确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单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单方去办产权证手续了。

二、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2)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除对《》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
3、批准
通过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离婚的时候要是会涉及到房产从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话,则此时就会涉及到房产过户问题。而协议离婚时过户手续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此时另一方需要提供帮助,协助将房产尽快过户到对方的名下才行。



·一、不支付抚养费2年申请了6次强制执行合法吗?
    一、不支付抚养费2年申请了6次强制执行合法吗?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以上述行为是合法的...


·婚后一方出轨取证怎么操作
    婚后一方出轨取证怎么操作 一、婚后一方出轨取证怎么操作 1、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 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
    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不仅原告要搜集离婚的相关证据,还要聘请专业的代理律师,而聘请代理律师是要给费用的,起诉离婚不同情况费用也有所不同,那么,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12个月。需要提醒您注意的一点,就是分居永远不可能“自动离婚”。法律根本没有“自动离婚”一说,“自动离...


·老公在戒毒所怎么离婚
    老公在戒毒所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在戒毒所戒毒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如果吸毒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的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5、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哺乳期离...


·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离婚纠纷一般都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不仅包括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通常这笔抚养费只向未成年子女支付,那么,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可以索要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支付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相关解释的明文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


·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那么,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在实际案件中,起诉离婚还有提供一些证据。那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