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破产的情况非常普遍。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很多时候,企业都因为融资需求而将厂房、设备等抵押给其它公司。对于抵押权人而言,企业破产后权利能否实现是其关心的主要问题。那么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一、企业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破产,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债务人丧失了清偿债务能力的状态。也就是说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其债务总额已经超过其资产总额,到了无从调用财产以偿还债务的程序,可以认定其丧失了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具备破产条件。抵押,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法制度,在罗马司法中即已存在,抵押担保是目前财产担保的最主要方式,有“担保之王”之称。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为物权一种,这样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自应可以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则来得到保护。同时抵押权又是以追求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价值权,并且抵押权的成立是不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构成要件,抵押物仍然由抵押人保持占有,这样抵押人因对抵押物有控制机会,自然也就有了对抵押物侵害的危险性,从而侵害抵押权人的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在保障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稳定交易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抵押权人设置抵押的目的就在于减少债权风险,实现债权安全。抵押债权在破产案件中,由于受法律缺陷、债权人各方利益冲突、职工安置等因素影响,保护力度明显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不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二、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由此可见,在企业破产清算顺序中,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排在了第一位,其次就是相关税费,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人的债权。破产清算中抵押权的实现应该在税费之后,普通债权之前。对于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财产,抵押权人具有优先求偿权。实际操作中,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很多,这需要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一、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 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进行破产清算的条件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可以索要违约金,但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


·破产清算与停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作为人们存储资金的平台,在出现入不熬出等多种情况下的时候,也是能申请破产的。当银行申请破产时,就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对银行进行破产清算。那么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样的?下面,带您了解银行破产清算的次序。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 投资人自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


·公司清算程序如何进行?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 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循的原则也根本不同,如果细说将非常复杂和专业! 但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企业破产不是企业改制的类型,而企业改制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或者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加以实现!同时破产在我国有两种,即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依法破产不存在职工身份置换问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