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加快社会的发展,宝坻新城政府决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征地必将涉及到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这也是您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此次搬迁采用基本办法和优惠办法实施补偿。那么,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此次搬迁采用基本办法和优惠办法实施补偿。

一、置换住宅房屋、附着物的确认及补偿安置方式

房屋搬迁分为房屋置换、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被搬迁人可任选其一。

(一)被置换房屋的确认及置换标准。

1、被置换房屋的确认。

(1)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予以确认。

(2)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已灭失的,不予确认,但被置换人只有一所宅基地且该宅基地有其它附属房屋、被置换人在其附属房屋延续居住的,对原房屋确权面积给予确认。

(3)已履行宅基地审批手续、超过有效期限未建房的,原审批已失效,不予确认。

2、调换标准。

享受被置换的房屋,按其证载面积置换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以下同)置换楼房,即拆一还一,并结清差价。

3、附着物的确认及补偿。

附着物指被置换人用地范围内附属建筑物以外的地上物,以现场勘察、清点、登记确认为准,按有关部门规定价格给予补偿。

(二)货币补偿房屋的确认及补偿标准。

1、享受货币补偿房屋按房屋所有权证确认,但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已灭失的不予补偿。

2、货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金额=享受货币补偿房屋补偿金额 附着物补偿金额。

享受货币补偿房屋补偿金额:按照被确认房屋面积,每平米5500元价格予以补偿。

3、附着物的确认及补偿。

附着物指被搬迁人用地范围内附属建筑物以外的地上物,以现场勘察、清点、登记确认为准,按有关部门规定价格给予补偿。

二、置换非住宅房屋的确认及补偿

(一)非住宅房屋的确认。

非住宅房屋包括商业、商住、生产、办公、仓储等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性质给予确认,其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确认。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置换非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置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确定。

(三)被置换人与经营人为房屋租赁关系的,由被置换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后,置换人方可按规定给予被置换人补偿安置。

(四)置换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由抵押人清还债务后,置换人方可给予被置换人补偿安置。

三、置换公益事业用房

置换公益事业用房,由置换人按照规定异地重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四、拆除违章建筑(包括宅基地使用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建构筑物)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时明确不予补偿的除外。

五、安置楼房地点及楼房建设标准、差价率、价格、交付时间和选房办法。

(一)安置地点。

根据《天津市宝坻区城乡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还迁位置。

(二)安置楼房标准及层数确定。

1、小高层楼房:楼房为十一层,楼房层高2.95米,框剪结构、基础打桩、楼板现浇。

2、高层楼房:楼房为十二层(含十二层)以上,楼房层高2.95米,框剪结构、基础打桩、楼板现浇。

3、楼房交付标准:还迁楼房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屋建设及节能标准。

外檐墙面粉刷涂料,入户门为金属防盗门为外开;层高为2.95米;墙面抹底灰,地面作细石砼找平层;楼梯六层以下为石材铺装地面,六层及以上为水泥地面,电梯前室及公共楼道为石材铺装地面;首层门厅和电梯前室墙面贴砖;楼道防火门及管道井门采用金属材质,电梯门套镶嵌石材,不锈钢扶手。

安置楼房具体层数以规划审批为准。

(三)楼层差价率。

按照安置楼房设计的层数确定楼层差价率。

房屋置换部分楼层差价率基数按5500元/平方米计算。

(四)安置楼房价格。

1、小高层楼房平均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被置换人选取的楼房按不同楼层补齐或核减楼层差价。被置换人所选取小高层楼房建筑面积超出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被置换人按市场价格向置换人补齐超出部分房款;被置换人所选取小高层楼房建筑面积不足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置换人按平均价格向被置换人支付不足部分房款。

2、高层楼房平均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被置换人选取的楼房按不同楼层补齐或核减楼层差价。被置换人所选取高层楼房建筑面积超出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被置换人按市场价格向置换人补齐超出部分房款;被置换人所选取高层楼房建筑面积不足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置换人按平均价格向被置换人支付不足部分房款。

3、免除搬迁村的被置换人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

楼房设计误差在±3%以内,多不加价,少则按市场评估均价由置换人向被置换人退还相应误差建筑面积的楼款。

(五)安置楼房交付时间。

签订置换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交付使用。

(六)安置楼房选房办法。

选房采取两次抽签方式确定,第一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次抽取选房顺序号。按序号从小到大顺序选择还迁安置楼房。被置换人可在指定的小区内选取安置楼房。

被置换人只能按房屋置换面积结合还迁房型就近档次选择安置楼房(就近档次指安置房型任意组合的建筑面积中与还迁面积差值最小的选择)。被置换人所选择单套楼房建筑面积超出房屋置换面积部分,由被置换人按4675元/平方米向置换人补齐超出部分房款;被置换人选择多套楼房可以优惠购买不超过15平方米,第一档5平方米按照4675元/平方米购买,第二档10平方米按照5500元/平方米购买。被置换人所选择楼房建筑面积不足房屋置换面积部分,由置换人向被置换人按5500元/平方米支付不足部分房款。

根据不同种类的房屋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全部都是统一的标准。相信您都非常的重视补偿的问题,毕竟这涉及到以后的生活工作安排,所以如果您再征收补偿这个问题上与政府发生了纠纷,建议找律师代理,不要盲目的与政府争吵,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会给失去土地农民一般补偿款。在一些农村,存在个人征收土地的情况,那么,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所谓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使用。“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个...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些“钉子户”不愿搬出自己居住多年的家园,因此搬迁户与拆迁方之间会出现好多纠纷和摩擦。那么出现纠纷和摩擦后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为您讲解一个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情介绍: 其于2004年左右从同村居民处购置一地块(持有国土证书)并修建了面积500余平方米的房屋,用于...


·桐乡征收土地方协议怎么写?
    桐乡征收土地方协议怎么写? 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候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征收之前要要得到人民的同意,要和人民在征收协议上达成一致,并且要对人民的征地补偿款做好落实。这是国家在征收人民土地时的正确方式方法,但是正确的桐乡征收土地方协议怎么写?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正确的土地协议格式: 土地征收协议 甲方: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代理人: ...


·最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城乡发展是国家向前发展的重要一部分,目前在我国的城乡建设大力发展下,在建筑的过程当中,各地的政府在规划的时候,需要向当地的老百姓征用土地。因为土地的性质是不同的,有商业用地和农用地,国家针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有着详细的规定,那么最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一、征地补偿的类别(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夫妻如果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就会涉及到对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其中包括对房产的分割。离婚后,房产一般会过户到其中一方名下,再由获得产权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经济补偿。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由于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它们在房产过户时的手续时不同的,我们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办,需要准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