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经济实力能够聘请律师的话,自身的权益肯定是无法直接得到保障的,司法的途径也不好进行维权,法律援助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那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财产纠纷问题,法律援助分割财产吗?
法律援助财产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需要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却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是在刑事诉讼当中,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或者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或者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有以上的情形发生,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则您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您还可以在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时,或者依法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如果您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则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同时,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建议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您的权利。
法律援助给社会带来的贡献是非常大的,能够维护大多数人贫困家庭的权益,能够让他们也拥有法律生活,能够有底气和他人进行一些司法上的争夺。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所以在申请之前我们还需要查看申请的条件,法律援助分割财产吗的问题也是需要根据情况来看的,如果不符合援助条件的话也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一、女方分割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女方分割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⒈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⒉正文。 ⑴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序。 ⑷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⑸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⒊尾部。 ⑴代理律师署名;⑵...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遗传疾病。   2、全身检查。   全身体格检查主要是从上到下的全身检查,看身体是否健康。除一...


·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一、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错判的国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家暴后写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如果为避免以后因此发生纠纷,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起草,这样能帮助受害人尽快的妥善完成这个过程。净身出户保证书没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和格式,只要双方就内容达成一致表达清晰即可。二、什么叫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多少钱 诉讼离婚的成本有多少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当事人多少都是需要指出一定的费用。不过相比之下,自然是协议离婚的成本要低一些,那到底夫妻离婚协议多少钱呢?而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此时的成本又是多少?下文中我们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多少钱 离婚不再是一件“不能说的秘密”了,根据民政部近10年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 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亮...


·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说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未成年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子女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说,现在导致夫妻离婚的理由是越来越多了,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五种情况,但实践中出现的离婚情况也是很多的,如因为对方没有生育能力、对方小气等等。那要是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 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配偶坐牢如何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后小孩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判给男方
    离婚后小孩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判给男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