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上诉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上诉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吗?是有可能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于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抚养权认定情况而言,双方都可以协商对抚养权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就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来判定处理。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名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是可以的;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


·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受继父母抚养或赡养了继父母的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tjlytel}}> 1、继父母子女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继父母子女是指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生父母离婚另一方带子女另形再婚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分割财产不均引起的。当事人不择手段争夺财产、私自变卖房产、伪造债务拖欠证明等,都是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存在的问题。只有财产分割顺利完成,双方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好。那么如何解决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如何解决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1、完善立法建议法律赋予法院更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起诉抚养费程序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现如今离婚越来越常见,提到离婚首先想到的就是孩子,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多多少少都会给孩子造成一些不良影响,而且还有可能会造成一方抚养不起孩子的情况发生。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抚养费有严格要求,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用来抚养孩子。那么起诉抚养费程序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抚养费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需要以协商的内容为基础,拟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离婚孩子抚养费2017的支付标准的规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做生意并不是自己愿意就可以了,期间还有许许多多的程序需要办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然而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及流程,大多数人都是不清楚的。本文主要论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时间。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