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怎么登记离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登记离婚就是夫妻依行政程序结束其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的各个事项均无异议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了。那么准备离婚的夫妻怎么登记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怎么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的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确实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双方也已经对其共同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同时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二、登记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夫妻双方除了可以依照行政程序,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还可以选择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就是单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选择何种离婚方式需要视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离婚方式,会给夫妻带来不同的离婚后果。



·离婚时未取得抚养权怎么办
    现如今,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子女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对于另一方来讲就无法获得直接抚养的权利。那在离婚时未取得抚养权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未取得抚养权怎么办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尽可...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1、探视权应当体现子女的意志。 赋予未成年子女参与制定探视协议的权利,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行使权利的能力。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小孩归父方或母方抚养时,如果小孩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得征询子女的意见。同样,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得充分征询子女的意见。如果小孩是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不得随意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而应...


·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
    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虽然您都知道诉讼离婚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但具体却不知道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为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有法律机构采取审核的措施,来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比例, 同时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离婚双方同时在场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见证,同时夫妻可以在法律顾问机构申请律师对于法律机构的给出的结果做出合理的反对,但必须是在有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可以提出反对法律机构的处理结果。同样必定会涉及到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这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做出判断。...


·离婚前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吗?
    离婚前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吗离婚财产不可以转移给父母,因为这涉嫌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税,是违法行为。即使转移了也可以追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相关的具体情况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是否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时需要采取的离婚程序。一般来说诉讼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出庭参与庭审,但是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呢?此时提起诉讼的一方是否可以继续完成庭审?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


·离婚法起诉程序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也就是我们说的诉讼离婚,夫妻离婚的时候最好是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和平地选择协议离婚,只能进行诉讼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是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也需要准备一些法律材料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离婚法起诉程序有哪些规定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起诉离婚的详细程序,具体如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也是您好奇的。双重劳动关系意味着有两份劳动合同存在,一个人有双重劳动关系也是十分少见的,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的种类 事业单位如果有编制的,属于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如果在事业单位的,没有事业编制的,签合同工的,和一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