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当事人之间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虽然这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购房步骤,但却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惯例存在。那此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买卖双方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2、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等;
3、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付款地点、签约地点等;
4、定金条款,约定定金在不同情况下发生何种效力;
5、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
6、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一般而言卖方的义务应包括:保留双方约定的商品房不得再向第三人出售;按照认购书约定的主要条件为主要内容订立正式买卖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洽谈订立买卖合同;在双方不能就此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交易惯例或公平原则确定主要条款之外的条款。
7、违约条款,即买卖双方如不能依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时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份认购协议书应具备上述条款,在买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认购协议书即告成立。应当注意的是,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二、未签订购房合同是否返还定金
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未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往往因此而拒绝返还购房者已交付的定金。我们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具体分析:
1、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给付定金的时候,与开发商未就主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而事后双方不能就主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协议,则购房定金通常应当返还购房者。
凡在认购书、意向书一类协议中设定立约定金的,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产生,在其所担保的立约行为没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一方当事人就应当受到定金处罚。因此,在实践中不能把认购书、意向书中约定的定金性质都认为立约定金,否则对购房者极为不利。如:因开发商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条件或基于恶意,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而让购房者承担定金不能返还的后果是有违公平原则的。
2、严格以认购书约定的条件为准,可区别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认购书并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面积、户型结构等具体条件,而是把这些内容留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再行协商,而开发商与购房者又未能就此协商一致,从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主合同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签订主合同时,提出与认购书约定的不同的条件致使主合同不能签订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反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再次,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就认购书约定的条件之事项未能达成一致 ,导致不能签订主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定金。另外,如果认购书已经将以后要签订的主合同的条件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而购房者应当承担违反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不予返还购房者定金。
3、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开发商应当如数返还购房者定金。
因为《房屋认购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将转化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认购书内容应当清晰、明确。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大多是事先准备好的格式条款,对于《房屋认购协议书》中没有的内容购房者有权要求补充。建议购房者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签订认购书,因为认购书的内容如果转化为购房合同的条款,将直接影响购房者的权益。
虽然房屋认购书不属于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只要建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同时当事人也是自愿签署的话,那么该合同就会生效,需要当事人实际履行合同中的义务。而具体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必经的过程。如果涉及到比较巨额的财产比如房产的话,通常夫妻都会去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领取公证书,防止其中一方反悔或者减少以后可能会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该怎么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呢?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


·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
    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一、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


·准备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合适吗?
    准备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合适吗? 离婚的话,房子是可以过户给孩子的,这是属于赠与。 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违反了自愿原则及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调解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调解...


·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身中大事之一,那么买房费用对于广大老百姓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买房首付都是跟家里的亲戚朋友借来的。买房最重要的是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首先您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条款,是否公平,还应该考察开发商的资质等。1、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较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


·贷款买房是现在买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买房可以让家庭有多
    贷款买房是现在买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买房可以让家庭有多余的流动资金。不过办理贷款是有一定的流程,不经过这些程序是办理不下来贷款。那么买房子要怎么贷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房子要怎么贷款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 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三章人员安置 ? 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四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


·北京 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近年来房地产产业飞速发展,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涨了是一轮又一轮,随着房价的疯涨,其中也有一批人恶意哄抬价格,导致房价越来越高,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出台了北京 房产税,这个税务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北京的房价有所缓解,但终究指标不治本,我们来看一下它是如何收税的。 一、北京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从价计征。 实行从价计征的, 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