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作为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无可避免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很多人身为劳动者却并不知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需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拥有平等就业、获取劳动报酬、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休息休假等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候,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另外,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就劳动者而言,权利与义务都是对等的,不可能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相应的权利。而具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劳动者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 保险行业在现今社会发展趋势如火如荼,保险已经发展出了一个庞大的结果体系,经营的险种也日益丰富,逐步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那么您是否了解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 1、 意外伤害保险不是由国家承担责任,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以契约的形...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在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有时候法院会驳回上诉。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应该如何应对?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果生效,可以申...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谁发放工资来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时候,需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可是,有些单位会以口头的形式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这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在劳动仲裁,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非常重要。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谁发放工资来认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谁发放工资来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之后可以立即去找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赔偿事项的协商。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一)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并垫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向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二)除抢救外,必须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约定医疗机构治疗。属抢救的,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约...


·劳动争议仲裁后要去哪里起诉?
    按规定,如果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双方应当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将会导致仲裁裁决发生效力,双方要积极履行裁决书。   如果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只要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就算工伤,即使没有上报单位,劳动者也可以在1年内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


·施工企业融资案例中的融资需求是怎样的呢?
    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中建筑业的作用不可小觑。建筑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改善人们生活的重要途径。我国建筑行业施工模式越来越多样化,但是也出现了资金问题,资金时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平静。那么施工企业融资案例中我们如何分析融资呢? 一、融资需求分析 (一)原有传统房建业务资金需求随着建筑市场对资本的需求与依赖,以及招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各种保函保证金等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