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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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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即:一般民事案件向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则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如果案件未上诉至二审,则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为再审法院。但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公民)或一方人数众多的,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向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法院申请再审。



人数众多指: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75条规定,人数众多是指十人以上;



再审程序中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因申诉再审受案压力较大,通常在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两种情形下,会告知向各地高院提交材料,登记征求意见,对不同意在高院审理的,省高院将登记后移送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按以上程序申请再审的,窗口只作登记。




·民事再审的特点
    民事再审不是实体审理程序,仅仅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标准的依据为再审案由。再审程序中法官审查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为依据,即使终审判决中存在极大的事实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成立,也不会裁定再审
南京律师网。 ...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再审申请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即:一般民事案件向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则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如果案件未上诉至二审,则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为再审法院。但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例外情况
    (1)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已经作出了由本院提审的裁定,继续进行再审。但《民诉法解释》生效后尚未审结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新提出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了该事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因而不予审查的立场
南...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十九条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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