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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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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1350元/亩;旱地/园地:25675元/亩;林地:1283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418.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东部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0元/亩;旱地/园地:31825元/亩;林地:1591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956.2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34232元/亩;旱地/园地:67116元/亩;林地:3355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6779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西南工矿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8400元/亩;旱地/园地:39200元/亩;林地:196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8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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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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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法律是怎样的
    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法律是怎样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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