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同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债务同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二)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后还要履行吗?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
  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甲交纳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取得了对预售的房屋的权利。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半年后,甲乙二公司合并,如果此时合同终止,甲不必取得对于预售房屋的所有权,就会损害抵押权人丙的利益,此种情况,甲乙二人合同不能终止
以上就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要点,相信您学习了债权债务的知识,以及有关债权债务同一人的相关法律问题,在今后对于这方面会有更好的认识,在不同情况下如合同签订,企业合作等工作上能够更好的避免出现问题。



·民生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只要是逾期,超过一定的时间就会被起诉,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在法院判决后,若拒不还款,就会坐牢。欠款5万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欠款金额在5万以下不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保障自己的权利、规范自己的义务所签订的契约,合法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借款合同就是借款方和贷款方签订的规范借款人义务、贷款方权利的合同,因为借款人或贷款人没有履行自己义务而产生合同纠纷时需要处理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如果遭遇他人借钱不还的时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非常复杂的,很多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打。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你介绍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


·借给他人钱时利息如何约定
    利息是借贷关系中的额外收益和付出,收益是针对借出方来说的,而付出则是针对借贷方来讲的。不过,借贷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法律的限制。具体点讲,借给他人钱时利息如何约定呢?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借钱给他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以避免借款收不回的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借给他人钱时利息如何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


·欠钱不还起诉了人家一直威胁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了人家一直威胁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威胁要债人的可以报警处理。1、催要欠款,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要帐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


·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补偿金应是多少
    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密协议,负有保密的劳动者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推荐一篇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补偿金应是多少? 一、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