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解决事故赔偿纠纷 一、汽车撞死人赔偿要赔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据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可能产生较多费用的项目有: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样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解决方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商、经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经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自行协商:主要针对的是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损害不大,未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直接协商解决。
公安交警部门调解解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一致自愿请求公安机关调解,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不自愿接受调解的情况下,不能强制调解。
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十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经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当事人对以上解决途径有选择权,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或者说必经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的亲属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交通律师帮您进行诉讼程序。若汽车撞死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此时积极做出汽车撞死人赔偿的话,一旦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在判刑的时候法官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抵押房屋来进行贷款行为,其实在抵押活动中,抵押汽车也是抵押中的一种,由于汽车价值非常高,很多车主将抵押的车辆进行交易,那么在法律规定上,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及买卖流程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抵押车 抵押车一般都是指正规手续,抵押给私人、典当行、企业的(一般抵债)。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有以下两种情况:...


·车祸误工费没受伤也需要赔偿吗?
    车祸误工费没受伤也需要赔偿吗?只要造成了误工损失的,没受伤也需要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一、车辆损失险保费的计算 1、足额投保: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基础保费 (实际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费率。如:假定另一投保车辆的车龄为4~5年、新车购置价为25万元,则其所属的新车购置价档次同样为20万~30万元档;在费率表上查得对应的基础保费为21...


·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也是一种对于重大事故进行保险的形式。当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遭遇重大交通事故时,相关的保险公司就需要在其职责之内进行赔偿。那么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交强险怎么赔付? 其中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接下来本文将为您详解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和一些注意事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


·火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火车司机撞死人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故意撞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司机将会被判处刑罚。无违反交通规则,属于过失撞死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过失则为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的,由火车司机承担,过失的,由单位承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一、交通事故伤残我主责个人用赔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我主责个人用赔么? 是需要赔付的。主次责的赔付比例一般为三七开,即你承担70%的赔付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付责任。如果你的车子买了全险含不计免赔,在承保额度内,那么这七成的赔付责任由承保方赔付。你这一方的损失(车损 人伤)的30%由次责方赔给你。 二、交通事故怎么赔付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车主如果有缴纳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2、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