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请律师吗,打离婚官司要请律师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就是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夫妻之间在离婚方面产生了争议,因此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此时当事人起诉离婚请律师吗?有律师的帮助固然是好的,但这并不是必须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分析。

一、起诉离婚请律师吗?

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听别人说,谁先起诉谁吃亏,或第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判不离婚的,所以请律师似乎也没有用;自己没什么财产,贫贱夫妻百事哀,请律师花钱不划算,可自己又不是很懂,总有点不放心。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二、离婚请律师如何收费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 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情况,认为只要起诉离婚就必须要请律师,其实这并不是必须的,法律中也没有作出任何强制性的要求。是否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决定。对于一些离婚案件,其实也是没有必要委托律师的。而要是决定委托律师的话,那么了解清楚律师的收费也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这也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同时,在起诉离婚请律师的时候,也要知道究竟该怎么来选择律师才行,术业有专攻,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打离婚官司。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说的私生子。而如今,男女未婚生子的年龄是越来越小了,甚至还有未成年人生子的情况。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那这个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配偶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夫妻能够在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采取这种方式离婚。那现实中,要是配偶不愿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配偶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 1、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时有哪些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


·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如果夫妻离婚,并且家里也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是绝对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即使子女由一方实际抚养,但另一方也要支付抚养费。不过,通常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撤销婚姻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登记后,则婚姻自始无效。二、胁迫婚姻谁可以申请撤销有权提出...


·事实婚姻从那年开始不承认
    事实婚姻从那年开始不承认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


·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 1、两...


·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决?
    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决?1、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2、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