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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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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中办发〔2005〕9号文件虽不是法院裁判行政诉讼案件的依据,但其精神可被看作政策导向,即聘用合同不应简单的视为劳动合同,应区分发生职业伤害与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之间的差异。如果将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职业伤害认定为以劳动关系成立为前提的工伤伤害,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是否准许用人单位只针对退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又会成为新的难题。如果将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职业伤害认定为以劳动关系成立为前提的工伤伤害,离退休人员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会出现离退休人员如何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冲突问题,即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能单方面辞退工伤职工吗?
    (1)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同时,经工伤...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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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受伤,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


·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以工伤职工的权益为根本宗旨,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意外伤害险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者经济损失,但以营利为目的。 (2)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将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3)保障水平不同 只要符合工...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停工留薪期满后怎么处理
    首先,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伤情尚未稳定或未治愈的,不能工作仍需要治疗的,需要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假休息,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其次,用人单位如果收到职工延长申请的,认为不符合延长的,可直接拒绝或者不做任何书面的回复; 最后,如果没有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假的,单位应书面通知该职工来上班,职工没有请假也没有来上班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工伤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进行相应的价值判断,其中关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始终位于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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