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的保障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流程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

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

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

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代为办理(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的介绍,我们在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进行办理。另外,如果我们是委托他人帮助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话,是需要进行提供委托书的。


·不同方式下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是什么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对共同房子进行分割,而此时就有可能需要将房子从双方名下过户到一方名下,因此就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但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不同,因此实际离婚房子过户手续就有点不一样,下文中我们就区分不同情况,为你解答。 一、离婚房子怎么分 (一)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


·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现如今,离婚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多,离婚后由于房产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离婚后房产转到另一方姓名又需要什么程序呢?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确认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变更,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2023年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一、危房判定标准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   (一)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


·农村拆房补偿标准2023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年对于买房都是非常的畏惧,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贷款,而不是直接现金买房,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经济压力,在买房的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很多手续费?,那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 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


·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按揭房?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按揭房? 按揭房产离婚的分割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的处理办法是: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离婚怎么分割...


·因过户无遗嘱房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


·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但对于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是一定就有效的,若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