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签字可以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一般是由专业的人士和部门进行认定的。那么,如果我们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签字可以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签字可以吗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如你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庭审过程中若无相反证据推翻该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信该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
2、 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 问题。
如果我们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签字是不可以的,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异议。另外,在进行鉴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法律的依据和标准的,一般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来进行认定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的区别有什么?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的区别有什么?1、处罚措施不同。(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在交通事故中,财产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在做出赔偿之前,还需要先对财产损失做出评估才行。确定了造成的损失之后做出赔偿才会是合理的。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1、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


·交通肇事撞伤牛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撞伤牛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撞伤牛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首先,动物一般属于财产,对于饲养的动物,若被车撞了,造成动物的所有人直接财产损失,在道路上驾车撞到动物之后发生了直接的财产损失,一般就构成了交通事故; 其次,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履行下车处理现场及报警等义务,而是离开事故现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


·车祸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进行调查之后,以相关的证据和鉴定结论为根据,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的一种法律文书。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都有明确规定。那么,一般车祸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我们对此问题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
    由于建筑工程能否完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若是遇到了未能预测到的情况,无法按时完工,开发商延期交房也在所难免。那么,出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考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呢?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国内来说,银行一般不做汽车抵...


·出了交通事故之后找谁赔偿
    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出了交通事故后,却无法要求对方司机赔偿,而只能去找司机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来赔偿。那么,事实上,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究竟应该找谁赔偿比较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了交通事故之后找谁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