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可以买卖抵押的房屋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开发商为了获取流动资金,把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这是普通的商业行为。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了抵押房,而又不知内情的话,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担忧与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到底抵押房能否买卖,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呢?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一)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二)发展商出售抵押房有一定的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发展商不得售卖抵押房,发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条件是:
1、银行出具证明书;
2、发展商不隐瞒抵押房事实。;
总的来说,如果买家看中的那套房子刚好是抵押房,衡量购买与否的标准是,首先要从多方面了解发展商的资质和诚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发展商,只要在《认购书》上将解押和付款时间写得更具体一些,而且发展商没有刻意隐瞒事实,一般都可以进行买卖。
二、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
(一)检查开发商的证件应当注意三个问题
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所购房产的有关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看在证件的备注栏中有无作他项权利记载。如果备注栏中没有注明他项权利(抵押)的情况,则该房屋没有抵押给银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1、应当坚持看原件。很多开发商往往以各种理由不让购房人看原件,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被抵押了;
2、注意审查证件的真伪;
3、看清抵押的记载情况。
(二)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产的抵押情况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买房人可以根据此条法律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产的抵押情况。
查询时必须带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预售合同号查询,如受业主委托的则须经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如业主为公司的须带该公司委托书和工作证方能查询。
以上就是对“抵押房能否买卖,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购房者应在购买前对房屋法律状态进行详尽的了解,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已设抵押的房屋,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如果消费者自己难以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


·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没有孩子的财产分割就不用考虑抚养小孩等因素,而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结婚后一起奋斗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会包括婚前双方自己的财产,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住房公积金异地...


·我们知道,回迁房是补偿给回迁户的房子。目前我国大量存在拆迁补
    我们知道,回迁房是补偿给回迁户的房子。目前我国大量存在拆迁补偿的现象,因此,回迁房也大量存在。回迁房的价格通常较低,因此,许多人在买房时也会考虑购买回迁房,但回迁房与商品房毕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那北京回迁房出售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 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北京回迁房出售要注意哪些问题?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


·按份共有房产离婚分割是什么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可以做出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不同共有方式下,离婚的时候处理不一样。那么按份共有房产离婚分割呢?可能很多人也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按份共有房产离婚分割是什么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 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不同情况下补偿标准不同 补偿标准根据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


·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如何认定?
    由于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使得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更多的人愿意居住到农村去。这就导致了农村的房屋开始变得紧俏起来,也让房屋买卖的现象变得非常的普遍。但是由于农村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而且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所以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背后存在着非常多的纠纷的问题。那么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如何认定呢?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