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买房的问题,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进行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贷款条件。那么,山东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贷款条件主要是包括些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山东二套房政策
目前,《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印发实施。放宽贷款条件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足额缴存时间由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50%降到20%、30%,减轻职工购房压力。同时将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使公积金贷款政策惠及更多缴存职工。截至目前,我省17市均已调整了贷款的连续足额缴存时间,下调了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个贷率较低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居住面积等情况,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目前,我省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及时调整了贷款额度。
在推行异地贷款方面,国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法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我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聊城、滨州等12个城市已经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其他城市也在积极推进。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中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即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进一步扩大了异地贷款的范围。我省枣庄、菏泽等市均已实施了该办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降低中间费用方面,我省17市全面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行为。各市积极创新和改进担保方式,为贷款职工提供可自主选择的多种担保方式,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最大程度地维护职工利益。
二、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综上所述,关于山东二套房政策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在进行买房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我们是考虑贷款买房的话,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不一样的,而且,是有一定的贷款的条件的,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才可以贷款。



·如何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其实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购买现房,对于购房者而言这其中都是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存在的,只不过说购买现房的风险与购买期房的风险是不同的。要想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就需要了解清楚如何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下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如何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 1、买受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房产商的实力,资质,及已开发楼盘的质量...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也是政策性房屋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是政府为了安置因拆迁问题而没有房屋居住的人群。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却与我们熟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需要解释的是安置房有定向安置房和安置房两种: 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民间借贷提保人有房产,经法院判决后,贷款人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担保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但可以查封。如果担保人唯一住...


·房子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
    房子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如何确定继承份额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1、同...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如今的房屋也是分为了多种类型的,就包括居民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一般说商品房往往都是指的居民用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法律中规定的产权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商品房产权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产权分类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三类: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通常在一份合同当中,如果还有没有约定到的内容或者事后发现还有地方需要做出约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充分协商后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在房屋租赁当中这样的补充协议是很常见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


·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一套房子可以说是煞费心血的。对房屋
    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一套房子可以说是煞费心血的。对房屋的所有者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肯定是非常受影响的。所以说如果在生活当中确实发现自己的房屋质量有问题的话,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投诉。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合肥房屋质量投诉是哪个部门? 一、合肥房屋质量投诉是哪个部门?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买方(下称乙方):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 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