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债务人拒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债务人有钱最好及时还钱,别把债权人惹急了,否则到时间免不了牢狱之灾。
(二)“借钱不还”型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进行严格审查。
(三)信用卡逾期不还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借贷关系应该如何认定
(一)名义上是欠条但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借条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即通过借条规则来判断是否成立借贷关系。
(二)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
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确实是因民间借贷欠出借人一定数额的借款,于还款期限届满之时仍未偿还,因此出具欠条用以保证限期还本付息。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是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此时仍应按照借贷关系来予以审理。即按照原借贷合同,由借款人履行原合同义务以解决纠纷。
(三)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而非来源于借贷关系的欠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供货方把货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没有支付货款,而是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出卖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
在处理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的欠条时,法官应当首先搞清楚基础的法律关系,然后责任基于基础法律关系来判定,绝不能用处理简单的借贷关系的方式来处理那些涵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
原则上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属于民事纠纷,这时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那么就谈不上坐牢。但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债务人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因此还是要小心处理自己的债务问题。一旦涉及到刑事犯罪,那么后果就是比较严重的了。



·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条款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从而严重地影响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我国的不良债权处置市场逐步放开的情况下,对这...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在日常生活当中,由于一些人情世故,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在日常生活当中,由于一些人情世故,您免不了需要向别人借钱,或者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当我们把钱借给别人的时候,在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在让别人书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借条应该怎样写,以免自己在日后维权的时候非常不利于自己。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一、借条范文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生,追求所谓的时尚,纷纷通过分期的方式,将自己的手机更换成苹果的手机,虚荣心的作祟下,往往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那么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吗? 一、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犯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违反国家...


·缔约过失之债责任认定
    缔约过失之债责任认定 一、缔约过失之债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主...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