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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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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胡律师不建议这么做,当天往外借钱,现场就写借条是最稳妥的。


(二)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你是往外借钱,是借,而不是因为买卖事由欠你的钱,所以要让别人打借条,更有甚至,别人打的条,连看也不看,只以为关系好,回到家一看,借钱的人打的竟是“收条”,到底是谁借谁的钱?所以千万不要马虎。


(三)如果写明还款日期的钱,建议你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或者催要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当然,催要你要有催要过的证据。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钱,法院一般会支持最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但这也是一般,并非绝对,所以建议还是要争取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或催要。


(四)如果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最好在借条上说明,因为无约定利息往往视为没有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二、借款的注意事项


(一)借给谁就让谁打借条,不要把钱借给张三,而让李四打借条。这看似是不可能的,但实践中却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这种做法极容易出纠纷。虽然钱可能是李四实际用,张三也是说李四用这笔钱,张三代借,但既然你不认识李四,你的钱又是给的张三,你就让张三给你打借条。即便你认识李四也不行,你的钱给的谁就让谁打借条,这样不会出差错。因为到时候你起诉李四,李四说虽然是他打的条,但是他实际没有从你手里拿钱,张三可以作证,你起诉张三,你没张三打的条,你怎么起诉张三?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事实求是最好。


(二)如果你借出去较大额的钱,一般是从银行提款,提款的小票留好,和借条一起保留,作为一个辅助证据。


(三)如果你是往外借钱,记住,借条只能打一张。你会问,我借一笔钱,怎么可能会打两张借条?我给你说一个真实的例子,当事人和我说的,甲到乙家借一万钱,乙给甲准备好了钱,甲点了一遍,钱数对,之后拿起笔给乙打好了借条,递给乙看了看,乙说甲打的借条不对,因为借条上没有写利息。甲把打好的借条就放到了桌子上(或揉了揉扔到了乙家的废纸篓里),然后重新打了一张带利息的借条,打借条的过程中,甲把原来那张借条碰到了地上,但没有在意,一个月之后,甲给乙还款,甲抽回借条。一年之后,乙以甲尚未还款为由,起诉甲,甲回想了事情经过,说乙手里有甲的两张借条。到底是甲在捏造还是乙在捏造谁也不知道,为避免类似纠纷,借款时一定注意这样的事。


不管是问别人借款还是借款给别人在当今社会都要特别引起注意,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书写借条规范便成了一大必备的技能,其次就要借款透明,并按部就班走完该走的流程,这样一来也就避免了以后可能会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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