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以上级部门做出的罚款决定以及相关的告诫为内容而形成的一种知照性公文。既然罚款通知属于通知的一种,那么罚款通知单的写作方法就应该参照通知来进行写作。

罚款通知单由通知标题和主送以及罚款通知单的正文组成。各个部分具体的写法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

1、罚款通知单的标题

罚款通知单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主要内容+文种组成。也可以省略发文,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标题。如:《关于×××旷工罚款通知单》

2、罚款通知单的主送

罚款通知单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较多,要注意主送排列的规范性。

3、罚款通知单的正文

该部分主要写发布该罚款通知单的原因及罚款的依据。

4、罚款通知单事项

这是罚款通知单的主体部分,所发布的罚款决定以及对其他人的告诫等内容都在这一部

分中有条理地组织表达。

二、罚款通知单的范文

为了让您对罚款通知单怎么写有一个更为直观的理解,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一个具体的罚款通知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的罚款通知单

年月日,公司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罚款,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各100元;

3、 经理、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三、罚款通知单的特点

1、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处罚通知的生命。通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

2、目的的告知性。

认真写好罚款通知单非常重要,是否清楚罚款通知单格式关系到该员工对罚款是否能理解,也关系到上级有关部门是不是能完全表达清楚其罚款的决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做出的有关罚款通知单的解答,


·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吗
    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吗?欠钱不还不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律文书还尚未生效,则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融资手段。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那么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我们结合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什么是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一、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虽然说在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着偿还的义务。理论上来说也应该是这样,但是具体到实际审判的过程当中,有些情况下可能在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上,就会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一、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法律特别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为...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


·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的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问题时,也会约定一定的利息。而这个约定同时又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那在实践中,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呢,换言之,怎样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 这里讨论四种收购:无融资收购(以自有资产实现并购)、杠杠收购、换股并购和发行新股融资并购。我们只讨论收购方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的变化。为简化问题,这里假设并购时收购100%所有权。 1、无融资收购的情形下,收购方不进行外部融资,直接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收购被收购方。为简化问题,假设收购全部股权。这种...


·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
    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 新增条款 1、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