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已经成为您关注的一个热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置业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然而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人们缺乏一定的购房知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购房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侵犯。那么当事人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前的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签约前审查的开发商的资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是保证购房者所选择的开发商符合法律的开发商品房的资质,防止被骗或者日后办理不了房产证。建议购房者选择信誉好,资质齐全,相对比较有名的开发商,这样房屋的质量可能也会相对好一些

(二)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目前虚假宣传已成为导致商品房销售出现大量纠纷的源头之一。比如使用所禁止的广告用语对所售房屋进行宣传,不按照有关规定明示房屋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具体内容等等。购房广告原则上是不具有约束力的,但当广告内容被明确写入合同,或者内容具体确定,且对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时候就可以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描述交付房屋是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居身之所总是慎之又慎的事。要注意的是房产并不是独立地存在着,它与周边的环境紧密关联。环境的好坏对房产的价值有很大影响。与周边环境的接触和互动,真正让您的生活随心所欲的核心仍然是您住在哪里。现实中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对您安居乐业的描绘,却可能由于规划、虚假广告、环境污染等原因变成空中楼阁。同时,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其未来投资预期,使得投资的房产得不到预期价值。

二、购房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陷阱及合同效力。由于房地产开发专业性很强,调节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纷繁复杂,作为一辈子可能只买一次房的普通购房者来说,对具体程序该怎么进行、哪些地方容易发生纠纷等等,无法做到深入了解。而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为增加自身利润,或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设计合同条款时暗含陷阱。由这种陷阱这种而使购房者遭受的损失难以通过诉讼得到合理弥补。

在这里提醒您要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损失,购房者在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还须细致了解各种相关法律规定,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质和必要的法律文件,认真审视合同条款,以排除各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最好请律师协助自己签订购房合同,以免自己的权益被开发商的合同陷阱侵害。

(二)购买期房要注意延期交付。商品房交付迟延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如期把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入住,而是推迟了交楼时间的违约行为。延迟交付商品房一般发生在期房购买中,是开发商一种最普遍的违约行为,迟延时间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三年五年,有的就演变成烂尾楼了。这种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预售商品房,对加速房产开发,活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但对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该谨慎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交房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质量问题要提防。在没有入住使用之前,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是很难了解到住宅的质量如何的。而且多数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知识,因此尽管按照相关规定,买房人在入住之前,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但诸如渗漏等问题依然困扰着购房者。且物业与开发商相互推脱。

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一些专业的知识,您在收房时不妨请专业检测机构和律师一同前往,出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及时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有开发商维修,过了保修期或者咨询律师后发现保修期规定不合理也要与开发商协商,注意收集证据,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解决。

(二)物业管理纠纷。小区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安居乐业”。当前,也有一些物业公司在提供合同文本时,利用不明确、不详尽的文字表述设下陷阱,导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无法实现对等,也使得一些业主不知不觉地“违反”了约定。

物业管理行业随着我国的城市化步伐迅速壮大,然而,同其巨大规模不相称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在我国尚未完备,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纠纷层出不穷;又由于种种原因,业主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提醒您物业问题除了及时向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益。

许多购房问题可以归因于当事人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提醒您可以要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在购房的各个环节针对开发商的种种陷阱做好应对,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在出现纠纷时及时维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因为供需不平衡和炒作等原因造成我国的房价居高一下,许多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贷款购买,为什么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根据规定,只有通过银行和典当机构进行贷款,房管局才可以办理他项权证,个人抵押是无法办理的。 他项权证一般不针对个人办理,银行(抵押权人)、典当行(典权人)才具备他项权证办理的权限,个人一般...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目的就是管控房价,防止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具体的如何认定二套房,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房屋登记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屋登录系统中能够查...


·二手房全款过户流程:
    二手房全款过户流程:1、签订转让合同。2、查阅相关资料房地产经纪人凭《房地产权证》原件,落实权证状态。3、买方付房款。4、申请相关递件。5、审核资料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核资料,并批准产权转移。6、缴纳过户税费。7、结清房款。8、买方领取新《房地产权证》。9、结清物业费:房屋双方携带《房地产买卖合同》到相关部门结清相关的物业费用。10、结清尾款房地产经纪人支付给房屋卖方预收的所有剩余...


·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房屋继承不需要村集体成员资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


·房产继承走法院费用怎样计算
    房产继承走法院费用怎样计算按照住房的评估价格,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您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 例如:您的公积金贷款17万元,贷20年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器(按首付比例20%来计算)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


·父母给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父母给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