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婚姻来说,当事人只能是两人,如果原本属于两个人的婚姻出现了第三个人的插足,那么这场婚姻很可能会变成一场悲剧。一些人抛弃家庭选择和他人同居甚至自称夫妻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重婚。那么现实中,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行为会给家庭和配偶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伤害。那么因一方重婚导致离婚时,另一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无过错方请求赔偿,首先夫妻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根据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构成赔偿请求的前提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夫妻的另一方没有过错;2、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一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无过错方肉体上、精神上的损害;二是必须因过错导致了婚姻的破裂;3、过错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不能以自己不懂法而推卸;4、离婚过错赔偿,以当事人离婚为必要条件。如果当事人最终没有离婚,即使提起诉讼,无过错一方也不能因此获得所谓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因对方重婚,离婚时另一方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二、对方重婚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重婚,仅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往往觉得不够,财产分割时也会提出特殊要求,那么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如何裁判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的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多分,这和因为重婚行为的过错提出赔偿要求是两个性质。即既可以要求他赔偿,也可以要求离婚的时候多分,但是具体多分多少要看法院如何判决。生活中,重婚的一方很显然是具有过错的,并且这样的过错还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那么此时在因对方重婚离婚时,无过错方就可以依法要求重婚的一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为自己的重婚行为承担责任,当然此时还会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尚在试用期可以享受婚假吗
    员工还在试用期可以享受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要给予再婚者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不能以再婚者休过一次婚假为由剥夺再婚者的婚假待遇。三...


·在什么情况下哺乳期能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哺乳期能离婚?在哺乳期内男方发现孩子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或夫妻一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等情况,男方的离婚请求也是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分红保险中的红利多是投资利益所得,个人购买分红保险也是作为一种投资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之一。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已交保费与所获返利部分,那些红利所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指离婚以后有可能得到的保险分红,那是一种潜在收益,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怎么办?
    当今社会,离婚率逐年增加,只要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觉得很难在一起生活,就可以选择离婚,离婚不再像以前一样是丢人的事情。离婚后,会都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行分割,由于种种原因,在分割时难免出现纠纷。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在生活当中,您经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父亲对孩子的爱就有所减少。有些时候父爱和母爱的表现总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当真正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时候,肯定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


·小孩抚养费司法解释
    小孩抚养费司法解释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 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