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一、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如果诉讼离婚的,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准予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的,不用分居就可以离婚。

如果是分居的公民想要诉讼离婚,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即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这两个条件,是分居引起离婚所必须同时具备的。

2、长期分居是可以起诉离婚的理由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因登记错误导致婚姻登记无效怎么办?

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结婚后由于感情不和等原因,导致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的情形也是时有发生的,若是已经与他人组建了家庭的人,想要以分居为由办理起诉离婚,是一定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分居事实确实存在的人证、物证等证据,若是证据不足,法院最后是有可能并不会判离的。


·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都是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夫妻离婚后一般会有一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就要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呢?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算?让我们根据法律规定来告诉您。 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国家赔偿情况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造成公民的人身安全或是财产受到查封等,因此我国制定了国家赔偿法,一旦出现开头发生的事件,那么公民可以对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在通过审核立案后就会给予调查,等到调查结果出炉后就会给公民一个公道。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2017年国家赔偿情况。 一、国家赔偿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


·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建议请律师,因为证据固定、文书起草、诉讼程序、法律适用都是你不懂的,诉讼风险太大。只是抚养费,数额不大的话也就几千块钱。 当然可以不请律师,在我们国家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不是诉讼的必须要件。但是有律师等专业人员代理可以减少你的诉讼麻烦,诉权是当事人自己的不是代理人的。 二、起诉抚养费需要律师费收费标准大致如何? 1、计件收费 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该怎么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也更丰富多彩。婚姻生活中,夫妻二人感情不和等原因导致的离婚也屡见不鲜。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就是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双方都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对于婚姻关系中的房屋,离婚财产纠纷法院该怎么判刑?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


·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
    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 我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只是在1981年1月1日进行过一次修改,但在2020年制定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接下来,我们就整理了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那么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