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
·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
·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术后管理的过错
·术后观察不认真,未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做及时处理。
·对术后早期并发症认识失误,延误抢救时机。
3、麻醉的过错
(1)麻醉时机、方法、药物选择不当,导致患者机体损伤。
(2)麻醉及手术操作不当:
·插管误入食道或一侧支气管,损伤食道或支气管;
·硬膜外管置入蛛网膜下腔未发现;
·大量局麻麻醉剂注入血管;
·浅麻醉下眼心反射、胆心反射等;
·空气栓塞,骨科手术中的脂肪栓塞,肺栓塞。
(3)麻醉管理不当:
·麻醉药、肌松药用后通气不足,气管导管扭折,分泌物堵塞或接头脱落,舌后坠,呕吐物未及时管理,导致窒息;
·椎管内麻醉平面过高或辅助用药导致呼吸抑制未及时处理;
·大出血病人未及时补充血容量,或心功障碍病人输液过多、过快致心衰、肺水肿;
·术后拔管过早或肌松药未完全消失、再箭毒化致呼吸抑制、通气不足;
·并存疾病未发现致处理失误;
·缺o2、co2蓄积引起神经反射致呼吸循环紊乱;
·全麻因改变体位致循环功能紊乱或气管插管脱出。
通过的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在判断手术医疗过错的时候要注意判断上述的三点,当我们遇到手术医疗过错时,千万不要因为麻烦或者碍于权威或人情对此置之不理,我们要根据法律依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若您对此还是存有疑问,详情可以选择咨询。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是因为医护人员非法剥夺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而且医疗事故需要依托于非常专业的鉴定技术,因为有些后果本来就是在治疗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发生的,所以患者家属不能单方面的将所有的意外状况都归纳为医疗事故。为了妥善的处理医疗事故,国家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接下来您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


·医疗纠纷赔偿法律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法律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骨折诊断证明书怎么写,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职工受伤后,为了能带薪休假通常需要向单位说明自己的请假事由,并出具有效证明。该职工可以向就诊医院提出自己需要诊断说明书的要求。在该医院出具该说明书后,很多公民因不了解该说明书是否符合单位的要求,有时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为您去整理了以下骨折诊断证明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诊断证明书范例: 医院骨折诊断证明书 姓名: 病案号: 年龄: ...


·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们现代人的寿命整体比过去人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方面的原因,除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提高除外,医疗技术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医疗纠纷在我国确不间断的发生,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般来说赔偿便是处理医疗纠纷的结果之一。那么,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是什么?一起看一下吧。 一、医疗纠纷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申请保外就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不仅可以获得假释、减刑的机会,若生病了的话,则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保外就医期间也是要算刑期的。但对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作出了限制,那到底申请保外就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保外就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者们在劳作的过程中时有受伤,需要医疗的情况出现,那么当医疗期满公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怎么办呢?不要害怕,按照法律标准,公司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如何防止自己不被欺骗呢,那就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吧。 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