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发行办法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债券发行办法是怎样的? 一、定义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二、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三、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文提及公司债券的一些基础知识,着重讲述了公司债券的发行办法(包含方式与条件)。这些发行的要求大部分是限制发行债券的公司的,其大量的限制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风险,监督其发行。对于广大老百姓而言,我们也可以从上文中获取一些自身关注的信息,比如其收益率基本上是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等等。



·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对老...


·回款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回款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 这里讨论四种收购:无融资收购(以自有资产实现并购)、杠杠收购、换股并购和发行新股融资并购。我们只讨论收购方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的变化。为简化问题,这里假设并购时收购100%所有权。 1、无融资收购的情形下,收购方不进行外部融资,直接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收购被收购方。为简化问题,假设收购全部股权。这种...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小赌怡情,而大赌则就伤身了,甚至在实践中有人嗜赌如命,输掉了一切。那要是老公欠赌债怎么办呢?此时是否需要老婆来偿还赌债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老公欠赌债怎么办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


·借款合同还款诉讼期限是多久
    借款合同还款诉讼期限是多久?借款合同还款诉讼期限是3年,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关于诉讼时效的其他规定: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


·债权人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债权人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从事商业的朋友都知道,当前中国的商业信誉并没有成立信用体系,所以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货款很难及时收回,跟大企业还好,和小企业合作那基本上是吊着心在做。货款收不回来,轻的影响企业流转,重的就有可能耽误企业的发展了。那么,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


·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 1、要求书写字据,注意妥善保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书写相关字据很有必要。空口无凭,立据为证,如若都能善意依约履行,善莫大焉,若有一方不...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2、公司增资时,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