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3)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二、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形式有哪些分类?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本质上属于公司转让,其也要遵循公司转让的规定。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其中实质条件又细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条件。私募基金转让后,投资者的账户并不会发生变动,基金合同依然有效。这一点投资者不用额外担心。



·什么是公司改制 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也会到一个发展的瓶颈,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司的决策人仔细思考一下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了,如果有必要的话也是可以对公司进行改制的。那具体来说公司改制的方式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为了使得公司在存续期间能更好的未各位设立者、股东获取经济利益,我国立法机关的制定了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完善公司的内部结构,聘请有能力的主体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一、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劳动合同等文件,不要觉得嫌麻烦、相信老板的为人就不签,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自己利益受到了损害,连一个可靠的证据也拿不出,只有吃哑巴亏。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还请看看我们的看法。 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防止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


·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不少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都会想要注册新公司,但是在我国注册一家新公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法律国定的流程进行注册。那么新公司注册的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公司合并后有哪些
    公司合并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其积极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 合并后必然有一个或者多个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合并的各方公司全部解散,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而吸收公司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消灭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公司的变更 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家发改委可以借此程序大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